記者在昨天的“世界水日”宣傳活動上獲悉,全省今年居民用水價格將普遍上調,并將有更多省內城市實行階梯水價。水價上調的背后,既有資源環境壓力,更有民生期盼。
年內,我省多數城市將上調水價
去年,江蘇很多城市進行了水價聽證及調整,其中南京民用水價從每噸2.5元漲到2.8元,無錫、鎮江分別從2.57、2.63元漲到3.2、3.05元。根據“十一五”水價調整方案,南京將很快從目前的2.8元再上調到3.1元。南京市政府有關人士說,南京5年前即頒布水價改革方案,明確在十一五末將水價調整到3.1元。
省物價局新聞發言人孔祥平此前也告訴記者,江蘇不少地區的水價改革肯定要在2010年到位,沒調到位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都將調整。但具體何時調整,視各地經濟發展情況適時出臺。
上漲部分,主要是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
據介紹,世界銀行確定的居民用水開支標準為占其可支配收入的3%至4%,而江蘇不足2%,因而民用水價的確存在上漲空間。但水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它的上調牽動人心,也牽動全局。
對于即將到來的水價上調,居民感受如何?在鼓樓廣場,不少人圍著省市水利部門負責答疑的同志問這問那。一位住在南京光華門的李大媽對記者說,我們家每個月水費也就是幾十塊錢,漲3毛可以接受,鼓勵大家愛惜用水。然而,一些貧困家庭對水價漲出來的“小錢”還是相當敏感,中華門西街的一位租住戶說:“就怕水價一漲,生活用品跟風漲起來。”
物價專家分析說,水價上漲主要漲的是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去年以來全國很多城市上調了水價,污水處理費和水資源費占了較大比重。“污水處理的平均成本在每噸1.1元,而江蘇一些城市污水處理費不到0.7元,很多污水處理企業是虧本的。”
而南京大學新聞學院李明認為,水是居民生活必需品,政府有責任提供安全可靠廉價的生活用水。“水價上調是可以的,但聽證一定要公正。現在公眾質疑的是,水務改革將政府的供水責任推向市場,而供水企業的生產成本,像管網等,都應該看作公路一樣的基礎設施,需要政府投資,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
值得注意的是,這波水價調整,不少城市都很注重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準備發放供水的專項補貼。
無論如何,都應堅持供水事業的公益性
南京是最早實行居民階梯水價的城市,至今已經4年。蘇州、無錫也早已實行,而揚州、南通、泰州、連云港等城市不久前也開始試行。據了解,省內其他未實行階梯水價的城市大部分今年都將實行。
按照南京的規定,4口之家,每月每戶生活用水20立方米以內(含20立方米)為第一級,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價格收費;每月每戶超過2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30立方米為第二級,超出部分按供水價格1.5倍收費;每月每戶超過30立方米為第三級,超出部分按供水價格2倍收費。
省物價局工價處有關負責人說,第一級是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部分,各地并不一樣,如鎮江、泰州為25立方米,揚州為22立方米。從南京階梯水價實踐情況看,每月僅有4%到5%的家庭超額用水,達到了提倡節約用水的效果,南京每年節水達到60萬噸。在非居民生活用水方面,目前全省實行嚴格的超定額加價制度,目的都是為了節約水資源。
目前,全國661個城市中,有80個左右實行階梯水價。一位水利專家對記者說,階梯水價制度挺好,但是可操作性要加強。比如,在人戶分離情況普遍的社區,如何有效統計人口存在困難。再比如,要準確地在1個月時間內統計,工作量很大。此外,更換水表等基礎工作也很耗成本。
李明認為,水價上調也好,實行階梯水價也好,政府都應該堅持供水事業的公益性,對于引入的民營資本要加強監管,既確保效率又體現公平。 (顧敏 周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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