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監察廳對5起未報即用違法用地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08年2月,石嘴山市大武口隆湖扶貧經濟開發區果園村村民委員會擅自占用本村國有土地新建房屋4352平方米。石嘴山市國土資源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22334.45平方米國有土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75070元。
2008年5月,中衛市金五星玻璃鋼廠擅自占用中衛市迎水橋鎮牛灘村集體耕地7.94畝新建廠房及辦公用房。中衛市國土資源局對該廠未批先建行為作出處罰:沒收在集體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罰款26580元。
2008年11月,房孟杰等6人擅自占用銀川市金鳳區長城中路街道辦事處高橋村集體耕地6700平方米建設住宅和工業廠房。2009年4月,銀川市國土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房孟杰等6人退還非法占用的集體耕地,限期拆除非法占地上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房孟杰等6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2009年7月30日,銀川市政府依法對上述6人的違法建筑進行了強制拆除。
2009年3月,吳忠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占用吳忠市金積工業園區內國有未利用地5924.2平方米建混凝土拌合站。吳忠市國土資源局于2009年12月依法進行立案,目前正在調查處理中。
2009年10月,平羅縣中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高莊鄉東風村集體耕地2333平方米新建廠房。平羅縣國土資源局處罰如下: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處以罰款11665元。目前,此案正在執行中。(記者 楊登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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