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煤炭工業局統計,從1978年到2007年,山西省共產煤82.4億噸,是改革開放前28年的7.44倍,占全國生產總量的四分之一以上。其中外調煤炭58.6億噸,是改革開放前28年的7.4倍,占全國省際凈調出量的70%以上。
改革開放30年,山西省煤炭工業發展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即1978至1997年的多元投資、快速發展階段;1998年后整頓調整、關井壓產階段;十六大以來推進科學發展階段。
1978至1997年是山西省煤炭工業的高速增長期。1997年全省產煤3.3億噸,出省銷量2.4億噸,分別是1978年的3.5倍和3.2倍,煤炭產量和外調量分別占到全國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出口量占全國總量的70%。這一階段,我國做出建設山西能源基地的重大決策,在1983年編制的《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綜合規劃》中,確定了開發布局重點,全省煤炭工業投資成倍增加,大批煤企相繼建成投產。
1998年起,我國實施關井壓產政策。1999至2001年,全省共取締關閉非法小煤礦5020座,淘汰了一批沒有安全保障的煤企,煤礦數量由最多時的1萬多座減少到了4000多座。這一階段,全國煤炭市場持續疲軟,煤炭供大于求,山西省煤炭行業多、小、散、亂的弊端集中顯現。
十六大以來,山西省煤炭行業又好又快地發展,企業利潤、銷售收入等效益類指標增幅明顯大于產量、銷量等總量指標增幅。到2007年,全省煤炭年產量比2002年增長70%,年出省銷量比2002年增長近1倍。國有重點煤企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99.8%,五大煤炭集團非煤產業銷售收入由2002年的40.2億元增加到515億元,5年增長了12倍之多。2007年年底,山西省礦井數量已由資源整合前的4389座減少到2626座。
這一階段,山西省提出煤炭工業要走集團化、潔凈化、多元化、現代化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在全國率先推行了采煤方法改革、資源整合、資源有償使用、集團化重組、延伸產業鏈、發展循環經濟、大力發展非煤產業等重大舉措,全省煤炭行業朝著集約、綠色、高效、和諧、安全的道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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