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2日電 在今天舉行的全國礦產資源編制工作座會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提出,要通過新一輪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提高礦產資源的保障能力,加強和改善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宏觀調控,轉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粗放方式。
據介紹,2001年4月國務院批準發布實施了我國第一部《全國礦產資源規劃》。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礦產資源需求迅速增長,瓶頸制約日益凸顯,與資源勘查開發密切相關的環境保護、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問題和矛盾更加突出。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國土資源部抓緊編制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徐紹史指出,我國的礦產資源利用方式還比較粗放,一些地方采富棄貧、一礦多開、大礦小開的現象較為普遍,資源浪費嚴重,礦產資源總回收率和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分別為30%和35%左右,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個百分點。大中型礦山中,幾乎沒有開展綜合利用的礦山占43%。礦山環境保護面臨巨大壓力,不加快轉變礦產資源利用方式,資源支撐不住,環境容納不了,社會承受不起,發展難以為繼。在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編制中一定要加強引導和調控,明確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和相關措施,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要將這一方針貫穿到規劃編制實施的全過程,貫穿到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方方面面。(記者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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