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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制度
健康保險制度涉及健康籌資、健康支出和健康保險服務(wù)等方面。根據(jù)世界銀行的定義,健康支出包括健康的現(xiàn)金支付和健康投資。公共健康支出包括政府預(yù)算、外部借款和捐贈(含國際機構(gòu)和非政府組織的援助)、強制社會保險。私人健康開支包括個人和家庭直接健康現(xiàn)金支付、私人健康保險、捐贈、私人公司的直接健康服務(wù)。2014年世界131個國家中,公共健康支出占健康總支出比例超過60%的國家有54個;發(fā)達國家除美國、新加坡、韓國外,公共健康開支占總健康開支比例都超過60%。
健康保險是健康籌資的主要形式,合理的健康保險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擔健康開支的社會經(jīng)濟風險,健康保險形式具有多樣性(表-健康保險分類)。
表-健康保險分類
OECD 國家的健康保險體系
OECD認為,健康覆蓋和費用安排是健康體系的基本特征。OECD的健康保險服務(wù)包括基本健康服務(wù)(Basic primary health care)和非基本健康保險(Non-primary private health insurance)(Paris, Devaux and Wei,2010)。基本健康服務(wù)是全體國民或絕大多數(shù)國民可以獲得的健康服務(wù)和健康保險服務(wù),非基本健康保險(私人健康保險)的人口覆蓋率因國家而異(表-OECD國家的健康保險體系);非基本健康保險經(jīng)費支出占總健康支出比例一般比較低,多屬OECD國家都低于10%
表-OECD國家的健康保險體系(基于健康保險人口覆蓋率的國家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