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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狠抓城鄉建設,提升新型城鎮化水平
城鄉協調發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必須以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引領,加快建設現代宜居城市和宜居鄉村,統籌推進城鄉協調發展。
加快打造品位休閑之都。更加注重賦予城市文化內涵,促進功能城市向文化城市轉型,加快打造綠色生態、開放創新、活力迸發、管理高效、特色鮮明的現代宜居城市和文化品位之都。臨桂新區要進一步豐富現代、時尚、國際文化元素,打造成配套齊全、產業集聚、生態宜居、人文和諧的現代化新城。金融大廈、建設大廈、投資發展商務大廈、桂林日報社傳媒中心、廣電中心、創業大廈會議中心等投入使用,上半年列入搬遷計劃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全部入駐。完善新區規劃設計,建設城市規劃館和會展中心,做好機場路以北、蘭塘河以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復興小學、桂林中學臨桂校區、廣西師大附外臨桂校區、桂林師專臨桂校區、旅游綜合醫院等項目建設,按三級綜合醫院標準提升桂林醫學院二附院;推進楓林農貿市場等一批商貿服務業項目建設,促進居民入住、人氣聚集。全力打通“斷頭路”,完成防洪排澇及景觀水系工程,建成開放市民廣場、山水公園;建設城市飲用水第二水源,改善新區水質。推動新區與桂林經開區融合發展,規劃建設農產品、家具、汽車、工藝品等專業市場。管理和維護好建成設施,營造良好新區建設環境。老城區要進一步完善旅游、生態、休閑等城市功能,豐富歷史傳統、地域特色等文化元素,提升文化品位。實施風貌改造提升行動。重點推進福隆園、塔山片區等棚戶區及城中村改造,加快實施14個特色街區改造提升工程;加強城市深度保潔,重點對城市主要街道兩側、景區、景點和公共活動場所周邊建筑進行清洗改造,加大戶外廣告整治力度;持續抓好小街小巷、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無物業小區、重要節點風貌改造提升;強力開展“兩違”清理整治行動,加強源頭治理,力爭拆除存量違法建筑200萬平方米。深入實施“花化、彩化、美化、亮化”工程,完成螞蟥洲、大洲島等洲島自然生態景區建設。實施基礎設施提升行動。全面完成萬福東路建設、東二環路整修、市區道路整治(二期)、漓江橋擴建、龍門大橋、香江飯店路口立交橋等工程,實施芳香東路、桃花江北路新建工程,加快桂林汽車客運南站搬遷工程建設,新建一批過街人行天橋。實施產業業態提升行動。嚴格執行老城區房地產限批政策,加快疏散行政辦公、工業發展、大型物流、高密度居住等功能,科學規劃騰出空間,重點發展品質旅游、互聯網經濟、樓宇經濟等產業。實施城市管理提升行動。積極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出臺《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將有關市直部門及駐桂林單位納入城市管理績效考評體系;加快建設智慧城市,大力發展智慧交通、綠色交通、綜合交通,積極創建國家“公交都市”,完善老城新區間公交線路,加快規劃建設快速公交系統,規范出租車行業管理;完善城市標線、標識、標牌。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對渣土運輸和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推行城市建筑垃圾公司化處置,抓好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繼續開展市區黑臭水體整治。
加快培育發展桂林都市圈。深入實施大縣城戰略,推動縣城向城市轉型,加快重點城鎮擴容提質,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縣城為副中心、重點城鎮為支撐的大桂林都市圈。加快靈川與中心城區同城化發展步伐,積極推動荔浦、全州撤縣改市,推動符合條件的鄉撤鄉改鎮。做好全州、荔浦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推進興安等6個廣西新型城鎮化示范縣建設,大力推動各縣老城提升改造和新區建設,加快完善各縣城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打造具有濃郁地域風情的“桂北老家”。引導各縣結合主體功能區劃和區域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大力發展特色主導產業,打造一批工業大縣、農業強縣、旅游名縣、生態美縣、綜合經濟強縣,加快形成特色鮮明、優勢互補、協調聯動的縣域經濟發展格局。完成第三批16個新型城鎮化示范鄉鎮“書記工程”、第二批9個自治區百鎮建設示范工程,開工建設第三批7個自治區百鎮建設示范工程,建成一批生態優美、設施完善、特色鮮明、宜居宜業的重點特色城鎮。
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完善鄉村規劃設計,加強風貌管控,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啟動宜居鄉村建設,抓好產業富民、服務惠民、基礎便民專項活動。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有條件的建制村100%通瀝青(水泥)路,力爭“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深入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鎮鎮建有污水處理廠、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自然村(屯)太陽能路燈亮化等工程。加大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力度,推進靈川“自治區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示范縣”建設,抓好29個中央補助資金傳統村落項目,打造一批美麗村莊和鄉鄰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