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狠抓項目建設,打好基礎設施攻堅戰
基礎設施建設對經濟增長具有明顯的“乘數效應”。必須把基礎設施建設作為重點投入領域,推動投資有效增長,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強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實施項目帶動戰略,突出抓好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實施市級統籌推進重點項目850項以上,完成投資790億元以上,其中重中之重項目10項、市領導跟蹤服務推進的重大項目58項、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71項。完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推進兩江國際機場擴建工程;桂林北動車運用所、西貨運中心建成使用,開工建設桂林北綜合客運樞紐(一期);建成桂林至三江、資源至興安高速公路,加快推進賀州至巴馬桂林段、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建設,開工建設灌陽至平樂、桂林至柳城等高速公路,積極爭取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復工;完成國道321桂林至陽朔段擴建工程、陽朔火車站連接線及平樂桂江二橋至潮水等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永安關經水車至灌陽、資源楓木至興安界首等公路建設,新開工梅溪至資源、灌陽洞井至靈川潮田等項目;繼續做好巴江口船閘改擴能工程前期工作。優化現代能源體系。
重點建設以風電、太陽能為代表的電力和配套送出工程,加快建設興安風電基地及全州、灌陽、恭城、資源等風電項目。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斧子口水庫實現下閘蓄水,加快推進長塘水庫建設前期工作。統籌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以建設國家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城市為契機,大力推進“寬帶桂林”建設和光纖入戶國家標準執行,加快建設中國—東盟信息港桂林數據備份中心。
切實提升項目工作水平。不斷完善重大項目推進機制,堅持每月召開重大項目推進會,充分發揮市領導聯系重大項目的帶動作用、項目指揮長的主體作用、市重大辦的統籌協調作用、縣區部門的要素保障作用,努力推動更多重大項目落地、建成和投產。
積極引導民間投資。優化投資政策環境,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創新合作模式,降低準入門檻,進一步激活和擴大民間投資。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工作機制,縮短項目周期,降低項目風險,穩定收益預期;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交通、民生、社會等領域,培育新的投資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