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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狠抓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激發市場活力
全力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把軟環境建設擺上重要日程,開展優化投資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重拳整治“潛規則”、效率低下等各種制約發展的“頑疾”,嚴格督查和問責,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在先導區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快“法治大連”“誠信大連”建設,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爭創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構建開放包容、互利合作、親商安商的良好環境。
強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對標國內先進地區和國際慣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化“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化電子營業執照管理和全程電子登記改革,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企業四處找”為“部門協同辦”,最大程度方便群眾和企業。
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加快國資監管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推動國有企業聯合重組,有序轉讓部分國有企業股權。推動市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與央企合作共建產業園區和產業項目。認真落實中央國企黨建工作會議精神,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完成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建檢驗檢測、國有房屋經營、文化產業三大企業集團,提升國有企業經營效益和國有資本運營效率。
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依法賦予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充分釋放事業單位發展活力。對公益類事業單位進行優化整合,減少機構,精簡編制。
毫不動搖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各項政策,放寬民營經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促進民營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支持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健全融資擔保體系,推動“銀政企保”合作,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融資擔保體系。深入實施“育龍計劃”,促進民營經濟“萬木叢生”、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