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加強依法行政。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進一步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
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征求公眾意見的程序規則,加強公眾參與平臺建設,探索重大民生決策事項的民意調查制度,使決策更好地反映民情民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完善行政執法機制。深化農業等領域的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全面實施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健全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告知、罰沒收入管理等制度,促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強化監督機制。推進審計全覆蓋,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的離任審計,強化對不作為、慢作為等的嚴肅問責。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主動接受市政協的民主監督,重視司法、輿論、社會監督。深化行政權力標準化管理試點,構建發布、解讀、回應“三位一體”的政務公開新格局。
(三)著力提高行政效能。更多運用市場化、社會化、信息化方式加強服務管理,推動政府高效運轉。
加強政府與社會合作。擴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規模,基本形成規范統一、安全高效的購買服務運行機制。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落實社會信用條例,促進信用信息跨地域共享,更大范圍地應用信用信息。
推廣“互聯網+政務服務”。構建電子政務云基本框架,把網上政務大廳、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等重點應用遷移上云。制定發布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把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的所有服務事項接入網上政務大廳,實現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政務大廳的銜接通辦。
優化政府運行機制。完善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制定實施政府工作目標的制定、執行、評估等制度,在區級政府全面推行目標管理。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機制,強化“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平臺作用,全面開展政府部門效能評估,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