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強化綠色發展,建設生態宜居城市
健全生態文明制度。完善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等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深入實施環境損害評估國家級試點。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健全排污權基本賬戶制度,逐步擴大排污指標市場交易范圍。實行最嚴格的環境監管措施,加密水質、大氣、土壤污染防治監測網絡,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和交叉執法,以零容忍態度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完善反映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發展績效評價體系,構建全方位參與的生態環境社會監督體系。
全面開展環境整治。深入推進“五水共治”,堅持和強化“河長制”管理,鞏固垃圾河黑臭河整治成果,開展水質競賽,創建一批生態示范河道,市控以上斷面全部消滅劣Ⅴ類水、Ⅲ類以上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大力推進空氣污染集中整治,系統治理工業廢氣、汽車尾氣、餐飲油煙、秸稈焚燒和建筑揚塵,加大“煤改氣”力度,實施工業鍋爐清潔改造,力爭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占比達到81%。加強耕地保護,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試點,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工業污泥、建筑泥漿、工程渣土“五統一”管理制度。強勢推進“三改一拆”,完成“三改”1000萬平方米,拆違500萬平方米,完善依法治違長效機制,推動拆后處置項目化,深入開展“無違建縣”創建。加強“兩路兩側”“四邊三化”整治。全面推進平原綠化、林相改造和森林擴面提質,深入實施“八湖”景觀工程。
加強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實施全民節能計劃,建立重點企業用能配額核定、增量申購和超額差別收費制度,推廣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利用,嚴格控制區域能源消費總量。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管控和用途管制,深入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發證。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廣泛開展節材行動。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做好上虞、新昌省級綠色安全制造示范區和試點區工作。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和集中處理,加快循環生態產業園建設。
(四)強化開放興市,增強國內國際競爭力
統籌發展外貿內貿。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努力增加有效出口,實現出口總額增長3%。推進出口企業“雙百”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加強重點展會組織引導,鞏固擴大歐美日等傳統市場,充分拓展東盟、非洲等新興市場。實施出口品牌戰略,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出口精品。探索開展市場采購,推進服務貿易發展基地建設。鼓勵企業擴大關鍵設備、緊缺資源等進口。完善“大通關”機制,申報創建保稅物流中心和綜合保稅區。培育一批內外貿一體化大型企業,支持流通企業與制造企業協同走出去,促進國內外市場互聯互通。
加大引資引智力度。完善招商引資考核與促進機制,圍繞產業強鏈、補鏈、建鏈,緊盯世界500強和央企軍企名企,創新以外引外、以民引外、民外合璧辦法,力爭實到外資9億美元。實施越商“領頭雁”工程,力爭越商回歸投資250億元。把利用外資和轉型升級相結合,更加注重引進先進裝備、技術和管理。深入實施“330海外英才計劃”,實行更加開放靈活的人才新政,引進一批創新型領軍人才。
加強區域合作交流。積極參與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鼓勵企業開展跨國并購重組,支持企業到境外承包工程,建設生產基地、營銷網絡和研發機構。主動參與長三角產業分工,加強與滬杭甬都市區的對接與共享。舉辦國際友城大會,擴大與新加坡經貿合作,深化與北京西城區戰略合作。繼續做好山海協作、浙東合作、對口幫扶和援疆、援藏、援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