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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競爭力。深入推進珠三角“九年大跨越”,突出抓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先進裝備制造業發展、“互聯網+”行動和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等重點工作,加快開放合作、產業集聚和產城融合重大平臺建設,構建珠三角現代產業新體系,打造國際一流的創新創業中心。統籌實施珠三角全域空間規劃和一體化專項規劃,推進廣佛同城和區域一體化。開展珠三角城市升級行動,聯手港澳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推進珠三角生態環保一體化,建設珠三角國家森林城市群和低碳城市群。
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加快構建互聯互通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高速公路、鐵路、機場等項目建設和西江、北江航道擴能升級,統籌推動粵東、粵西港口建設和一體化發展。加快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存量經濟。加大力度推動珠三角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提升粵東西北地區產業轉移承接力,推進產業園區擴能增效、做強做大。科學有序推進中心城區擴容提質,更加注重產業集聚、補齊公共服務和公用設施短板、加快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等。支持湛江建設環北部灣中心城市,推進湛茂陽沿海經濟帶、汕潮揭城市群等建設。支持廣清一體化,推動環珠三角市融入珠三角發展。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構建縣域產業新體系。深化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地區全面對口幫扶。支持我省原中央蘇區縣、海陸豐等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振興發展。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證制度雙落地,有序推進戶籍人口城鎮化,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推進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出發點的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建設海綿城市,推進地下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公共服務功能,提高綜合承載能力和宜居宜業水平。深化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省新型城鎮化“2511”試點工作,全面推進城鄉規劃建設體制改革試點省建設。加強城市工作,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進“多規合一”,加強城市設計,強化城市特色風貌,完善歷史建筑保護制度。尊重城市發展規律,有效防治“城市病”。
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促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健全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長效機制,提高水電路氣訊等城鄉聯網和通達水平,把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和接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城鎮,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推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健全優質文化、教育、醫療等資源城鄉共享機制。提升村鎮規劃建設水平,提高村莊規劃覆蓋率,建立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體系。建設一批農村社區示范點。修復南粵古驛道,提升綠道網管理和利用水平。
(七)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狠抓節能減排降碳。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降碳年度目標任務。加強高能耗行業管控,抓好電機能效提升和注塑機改造,強化鍋爐污染治理和節能監管,推進煤電超低排放。在珠三角地區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加強機動車減排,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推廣綠色建筑和建材,支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國家低碳試點省建設,完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發展碳匯交易,推進“碳規”編制。
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實行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力爭走在全國前列。提高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示范省建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與閑置用地處置掛鉤制度,加大“三舊”改造力度。加快能源技術創新,發展風能、核能、太陽能等綠色清潔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推行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園區循環式改造。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大力推進污染治理。開展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有效壓減PM2.5和PM10濃度,全面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狠抓練江、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小東江等跨市域河流和城市內河涌污染整治。加快粵東西北地區新一輪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重點建設鄉(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全面建成“一縣一場”,推進城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和分類減量處理。強化重金屬污染治理,抓好土壤分類管理和污染修復試點示范。加強環境執法,推進與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偷排污水、廢氣等環境違法行為。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強化主體功能區分區管控,加強生態控制線、林業生態紅線劃定管理。推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實施森林碳匯等重點生態工程,打造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珠三角綠色生態水系。開展雷州半島生態修復。加強海域海岸使用管理,開展海岸帶、海島綜合整治修復,推進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和美麗海灣建設。嚴格保護飲用水源和江河湖泊水質。推進排污權和水權交易試點。加強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八)著力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高標準建設廣東自貿試驗區。在對接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體系上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建設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發展環境,形成更多改革創新經驗并加快推廣。深化粵港澳合作,建設港澳優勢產業集聚區和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培育高端產業集群,吸引跨國企業區域總部和國內大型企業國際總部入駐。開展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等試點。建立國際化法律服務體系,打造智慧自貿試驗區和國際人才港。推進“走出去”綜合服務平臺、葡/西語系經貿合作平臺、國際郵輪母港等建設,加快推動粵港澳游艇自由行。
建設“一帶一路”戰略樞紐和經貿合作中心。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海陸空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參與境外港口等建設,建立沿線港口城市聯盟。加快廣東(石龍)鐵路國際物流中心和中俄貿易產業園建設,拓展粵新歐、粵滿俄國際貨運班列。用好廣東絲路基金。推進中馬廣東—馬六甲海洋工業園等境外產業園建設,抓好重大標志性工程和項目落地。深化與沿線國家農業、海洋漁業、資源能源、文化、旅游等合作。優化駐境外經貿代表處布局。
加快外經貿轉型升級。促進外貿向優質優價、優進優出轉變。大力發展一般貿易,抓好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等建設,培育新型出口主導產業,擴大中高端產品出口。深入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支持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加強技術改造、研發創新和自主品牌培育。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加快發展服務外包,擴大技術、文化等服務出口。完善跨境電商政策扶持體系,打造跨境電商產業功能區,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申報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推動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建設,爭取國家市場采購貿易試點,支持開展旅游購物出口。發展外貿綜合服務平臺企業。推動開發區二次創業。加快廣東電子口岸建設應用。
推動更高水平“引進來”和更大步伐“走出去”。以歐美發達國家為重點,建立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庫,加強對先進裝備制造業、現代高端服務業的招商引資。加快培育本土跨國公司,支持企業建設境外加工基地和營銷網絡,開展跨國并購。健全境外投資公共服務及政策支持體系。深度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加快港珠澳大橋、粵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礎設施建設,深化粵臺交流合作,推動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建設,提升以僑引資引智水平。用好國際友城等外事資源,擴大國際交流合作。提升對內對外開放聯動性,務實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經濟帶、粵桂黔高鐵經濟帶和我省與周邊省區經濟合作區等建設發展。繼續抓好援藏援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