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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造林綠化政策機制不斷完善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化。開展了“明晰產權、承包到戶”進村入戶督查工作,全面落實農民林地承包經營權,近1億農戶拿到林權證。累計13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出臺了深化林改政策性文件。19個省份出臺了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全國縣級以上林權管理服務機構達1681個。啟動了林下種植中藥材補貼試點和國家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建設,12個省份設立了省級財政專項,18個省份出臺了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國家林業局印發了《關于加快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通知》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示范章程》,確定了150個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林業專業合作組織達14萬個。
造林綠化政策扶持和激勵機制明顯加強。全年中央林業投入1450億元,比2012年增加99億元。中央財政林木良種、造林、森林撫育補貼規模繼續擴大,安排補貼資金91.3億元,較上年增加4.82億元。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強國家木材戰略儲備基地建設”,國家林業局在福建、江西、湖南、河南、廣東、廣西、云南等7省區開展示范建設,中央投資4.58億元,完成木材戰略儲備基地建設25.33萬公頃。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力度加大,國家林業局印發了《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縣管理辦法》,啟動了全國珍貴樹種培育示范縣申報等工作;印發了《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成效考核評價辦法》,開展了2010年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基地省級驗收等工作。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特色林果業的扶持力度,全年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5.08億元,建設名優經濟林示范項目417個。碳匯造林試點進一步擴大,全年碳匯造林3046.67公頃。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補植補造的補助標準由每公頃750元提高到1500元。集體和個人的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由每年每公頃150元提高到225元,中央財政全年安排補償基金148億元,比2012年增加40億元。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范圍進一步擴大,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資金達13.3億元。國家林業局與中國銀監會聯合出臺了《關于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全國林權抵押貸款突破1000億元。中央安排資金159.46億元,繼續在13個省區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減輕基層負擔,國家林業局印發《規范檢查核查工作規定》。充分發揮評比表彰的激勵作用,全國綠化委員會表彰“全國綠化模范單位”402個,其中,城市(區)29個、縣(市、區)134個、單位239個,頒發全國綠化獎章943枚;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授予17個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各地造林綠化保障措施繼續加強。河北省各地加大了造林綠化投入,其中,張家口、廊坊市分別超過10億元,滄州市按每年每公頃2.55萬元的標準對環城林帶建設進行補助,連補10年。江蘇省級財政再次提高造林和森林撫育補貼標準,造林示范工程從上年的每公頃7500元提高到1.2萬元,楊樹撫育從上年的每公頃1500元提高到2250元,丘陵山區森林撫育從上年的每公頃3000元提高到4500元。浙江省將省級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補償標準由每公頃285元提高到375元,增加的部分由省級財政全額承擔。安徽省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補助資金,對人工成片造林,省級以上資金每公頃補助不低于4500元,其中,石質山地造林每公頃補助不低于7500元。福建省級財政投入3.7億多元用于“四綠”工程、林分修復補植、生物防火林帶和珍貴樹種用材林基地建設,各市、縣級財政也紛紛出資投入造林綠化。河南省對高速公路兩側栽植常綠樹木每公頃補助4.5萬元,提升全省高速公路綠化水平。海南省創新造林綠化發展機制,全年發動社會投入近6億元。云南省財政按每公頃4500元補助陡坡地生態治理。
2013年國土綠化雖然取得顯著成績,但是,區域、城鄉綠化發展還很不平衡,干旱半干旱地區和村屯造林綠化亟待進一步加強;木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珍貴樹種、優質鄉土樹種用材林培育亟待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質量和生產力水平普遍較低,森林經營和草原保護亟待進一步加強;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挖濫移大樹古樹現象屢禁不止,侵占林地、綠地、濕地、草原現象較為嚴重,森林、綠地、草原保護執法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亟待進一步加強。同時,洪澇、干旱、高溫、冰凍等自然災害呈加重態勢,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災防控形勢嚴峻,國土綠化成果鞏固任務艱巨。
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和《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大力開展造林綠化,建設生態文明的關鍵一年。國土綠化工作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領導,銳意改革,創新機制,狠抓落實,全面提升國土綠化發展水平,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創造更好的生態條件。
備注:公報中涉及的全國性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
(內容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