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會救助工作成效顯著
繼續規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物價變化,適度提高救助水平,相對穩定地保障了2270多萬城鎮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入了平穩運行時期。2007年底,全國共有1064.3萬戶、2272.1萬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低保資金277.4億元,比上年增長23.7%。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中:在職人員93.9萬人,占總人數的4.1%;靈活就業人員343.8萬人,占總人數的15.1%;老年人298.4萬人,占總人數的13.1%;登記失業人員627.2萬人,占總人數的27.6%,未登記失業人員364.3萬人,占總人數的16%,在校生321.6萬人,占總人數的14.2%,其他未成年人223萬人,占總人數的9.8%。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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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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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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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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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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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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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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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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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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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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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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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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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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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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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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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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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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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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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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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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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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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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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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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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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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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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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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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102.7元,比上年提高22.8%;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182.4元,比上年提高7.5%。
積極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建立。截至2007年底,已有3566.3萬人(1608.5萬戶)得到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加1973.2萬人,增長了123.9%,平均低保標準70元/人、月,全年共發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109.1億元,比上年增長150.8%,人均補差38.8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4.3元,增長12.5%。
深入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截至2007年底,全國農村五保老人得到五保救濟的人數為531.3萬人,499.2萬戶,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5.5%和6.7%。其中集中供養138萬人,分散供養393.3萬人。農村五保供養平均支出水平為1179.6元/人、年;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平均標準為1953元/人、年,農村五保分散供養平均標準為1432元/人、年。此外,還有646萬人次得到了農村臨時救濟。
醫療救助工作積極開展。全年財政預算內資金用于醫療救助的財政資金42.5億元,比上年增長100.1%。中央財政共補助各地城鄉醫療救助資金34億元,有力地保障了各地醫療救助工作的開展。
農村醫療救助支出28.1億元, 其中: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4.8億元,大病救助資金20.5億元。累計救助貧困農民2896萬人次,其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合作醫療2517.3萬人次,人均資助參合水平19.1元;民政部門資助大病救助377.1萬人次,人均救助水平543元。
全年支出城市醫療救助資金14.4億元,城市醫療救助442萬人次,人均醫療救助水平326.6元。
救助管理工作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啟動實施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建設規劃》。截至2007年底,全國共有救助單位1351個(其中救助管理站1261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90個),床位4.7萬張,全年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154.4萬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5.4萬人次。
與此同時,積極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廉租住房制度的完善,加強與教育、司法等救助制度的銜接配套,社會救助資源綜合利用效能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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