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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效與問題:貫徹市場理念,著力認知提升,努力實現各個參與主體的共同發展
湖南“萬企聯村、共同發展”活動的持續深化,培養了一批愛國、守信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催生了專業合作組織、新型農民等一大批市場主體,提高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使資金、人才、技術等現代經濟要素源源不斷地流向貧困農村,為推進扶貧攻堅奠定了堅實基礎。
1.幾個突出貢獻。提升了一批民營企業。對接優勢資源,一批民營企業建設穩定的產品原料、企業用工等基地,實現規?;a、產業化經營,延伸了產業鏈,優化了產業結構,不斷發展壯大。如懷化海聯農業公司先后對接中方縣、洪江等縣44個村,建設3多萬畝標準化柑橘、黃桃等原料基地,銷售額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長,2013年實現產值2.5億多元。催生了一批新興業態。著眼資源開發、項目合作,一批民營企業用工業的理念發展現代農業,讓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和農民參股,孕育了新的企業。如湖南隆平高科聯手步步高、老百姓大藥房等5個企業,成立了湖南隆平茶葉,建立了5000畝生態有機茶園和3個茶葉加工廠,已經成為一類茶葉集團。催生了一批專業組織。以龍頭企業為依托,各類農業產業協會、專業合作社應運而生。瀏陽河農業集團下轄19個專業合作社、2萬多個專業種植戶,實行統一供種、統一技術、統一施肥、統一收購。培養了一批新型農民。通過技能培訓、智力幫扶等方式,培養了大批產業工人、科技示范戶、專業種植戶、農村經紀人。如深圳福中福公司董事長回到益陽皇家湖兼職,與周邊10多個村對接,投資超過6億元,5000多個農民掌握了有機農業、特種養殖、苗木花卉等產業技術。探索了一條脫貧新路。目前湖南每畝山林土地三十年以上的租金基本上在700-1200元之間,這部分租金收入基本屬于農民所有;通過到項目參與勞動,農民得到勞務收入;股份合作,農民從產業盈利中得到分紅;自然產品向商品轉換,農民得到銷售收入;與大市場連接,農民得到農產品的溢價收入。如安化的鮮茶在2011年前每斤20元,通過茶葉特色產業開發,到2013年漲到55-65元,按全縣平均年產鮮茶15萬噸計算,農民至少增收5.2-6.8億元。
2.幾個認識問題。一是“萬企聯村”會不會在農村形成新一輪“圈地”,對農民造成新的剝奪?目前來看,有這種跡象,但難以坐大成勢。“萬企聯村”活動堅持自愿參與的原則,順應農民土地規模經營的意愿,主要采取村委會接受農民土地流轉意向委托,代表流轉方與客戶磋商洽談,簽訂流轉合同,把分散、弱小、盲目的個體生產者組織起來,有利于改變分散農戶在土地流轉過程中的弱勢地位。堅持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入股的土地流轉模式,變土地資源為土地資本,直接參與投資經營和利潤分紅,切實保障了農民土地收益。堅持規模化經營,與一家一戶經營相比,效益更好、風險更小。當然,從長遠來看,在“萬企聯村”土地流轉中,要不斷優化制度設計,建立和完善與土地流轉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同時構建流轉服務平臺,建立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二是“萬企聯村”會不會在農村形成新一輪“村村點火、處處冒煙”,讓低端工業進入農村形成新的污染?理論上有可能,實踐中有現象,但形不成整體趨勢。關鍵在于管理和引導,需要把牢項目對接關口,就是提高準入門檻,把高端產業引進來,把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引進來,堅決否決消耗高、污染重、難治理的項目;需要優化農村工業布局,根據區域環境容量和生產力布局,調整和優化村鎮工業布局,如活動中形成的“政府基礎投入+現代產業進駐”模式,由當地政府進行整體規劃及基礎設施初步投入后,引導企業進駐,實施項目,發展產業,推動成片開發。三是“萬企聯村”會不會對村民自治制度和農村社會管理體制帶來新的影響?我們認為有影響,是正面的,并且是對自治制度和社會管理體制創新的有效探索,并逐步積累正能量。許多在人力資源開發、技術培訓等方面有條件的企業積極開展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培訓,許多企業家及企業管理人員回鄉兼任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或經濟顧問,將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市場開拓等新觀念、新知識、新技能傳輸給村民,培養了大批新型農民。這些新型農民自身經濟不斷自主、自治意識不斷增強、自治能力不斷提高,極大地激發了村民的自治熱情,把村民自治的組織形式和農民謀求自身發展的需要更好地結合了起來,有助于破解現實條件下村民自治的困境。 3.幾個發展難題。一是認識難統一。從企業層面看,利益期盼過高,發展目標不明。從政府層面看,大項目、大投資思維使得農業產業開發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尤其當村企對接項目層次不高、輻射面有限時,一些部門甚至認為企業是作“農”秀,套取財政資金、稅費減免、金融信貸支持。從鄉村層面看,等、靠、要思想和法律意識淡薄困擾著產業開發,村民文化素質低、就業技能低,缺乏市場經濟觀念,對捐贈寄以厚望,其他則無所謂。二是要素難流動。盡管武陵山片區、羅霄山片區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但分布極不均衡,更缺乏有效的市場化配置土地資源方法,金融帶動能力明顯滯后于經濟發展水平,缺乏交流交易平臺,導致開發項目的萎縮。三是資源難配置。當前,欠發達地區與發達地區的差距,收入之差只是表象,資本量之差造成的資本收益之差進而形成“貧困惡性循環”才是癥結。“十一五”期間湖南武陵山片區四市(州)實際利用外資和地區外境內資金分別只占全省的4.21%、25.6%,這又進一步加劇該地區資源配置的扭曲。四是扶持難到位。目前各級各部門對社會資金充滿渴望,但企業開發不再是單一的捐贈扶貧,而是一種戰略投資,導致不少部門不愿意將優惠政策公布尤其對民營企業發布,“天花板”現象嚴重。在政府精減機構、推進服務型政府的使命沒有完成前,民營企業的競爭還是在一種不平等的狀態下,對企業積極性的引導和保護存在很大的困難。尤其財稅、金融、土地、生態補償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多是一些方向性、“粗線條”的要求和規定,沒有可操作的配套方案。比如“在資金、項目等方面向貧困地區傾斜”,但具體向誰傾斜、傾斜程度多少、參照標準是什么并沒有明確,基層無法提供精準高效的服務,“腸梗陰”經常出現,導致企業“名義優惠”多,實際享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