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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廣南縣北寧路的仁愛醫院門診部現已經停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是國家用來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救命錢”。
但在廣南這個國家級貧困縣里,新農合醫療資金成了眾人爭食的“唐僧肉”。從縣衛生局副局長到辦公室主任,到審核科長,再到廣南縣的大部分醫院、鄉鎮衛生院,一條瘋狂套取新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黑色鏈條,上下延伸。在這些人眼里,新農合醫療資金仿佛不是用來給農民看病的,而是用來中飽私囊、隨意揮霍的。數年時間里,廣南縣被套取的新農合醫療資金近500萬元!
近日,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廣南縣衛生局副局長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主任陸旭涉嫌貪污、受賄一案作出二審裁定,宣布維持一審法院“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的判決。到此,廣南“套保案”中的數名“主角”,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得到應有下場。
2011年3月11日,本報記者前往廣南,對“套保案”進行采訪。
以權謀私
副局長頻頻“笑納”醫院賄賂
位于廣南縣蓮城西路上的仁愛醫院,曾在廣南縣名噪一時,但因為卷入“套保案”,被主管部門取消了新農合醫療定點機構的資格。經理鄭鴻宇被判刑,另一名股東又有病在身,不能全身心投入到日常管理。仁愛醫院設在北寧路上的一個門診部,設施已被搬走,醫務人員也已離去。空蕩蕩的樓里,冷冷清清。
在廣南縣新農合資金被套取的過程中,仁愛醫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醫院經理鄭鴻宇因此被判處貪污罪。廣南沒有從法律和行政上把仁愛醫院“一棒子打死”,但仁愛醫院選擇了主動退出。
2006年,仁愛醫院申請成為廣南的新農合醫保定點醫院,但過程并不順利。時任廣南縣衛生局副局長兼縣新農合醫療辦主任的陸旭提出,由仁愛醫院每年提取新農合醫療資金補償款的5%給他,作為對他的回報。仁愛醫院為得到陸旭的幫助,答應了陸旭的要求。成為廣南縣新農合醫保定點機構后,仁愛醫院經理鄭鴻宇于2007至2010年年初,共送給陸旭現金19.5萬元。
2009年,廣南縣實施新農合醫療付費方式改革,對醫院的新農合醫療門診補償實行包干。當年6月,廣南縣新農合醫療辦劃給仁愛醫院的門診補償是40萬元,當時鄭鴻宇怕陸旭在其中制造麻煩,使仁愛醫院拿不到這筆錢,就給了陸旭5萬元“好處費”。
在陸旭頻頻“笑納”仁愛醫院的賄賂時,他的下屬也沒有閑著。同時,仁愛醫院也開始利用陸旭等人,謀取私利。2008年,廣南縣各鄉鎮衛生院實行獎金與業績掛鉤,并直接導致各鄉鎮衛生院積極爭搶病人。仁愛醫院開往各鄉鎮衛生院的病情介紹,各鄉鎮衛生院都把病人留下,治療無效后才轉至仁愛醫院,致使仁愛醫院的病人量急劇下滑,醫院受到沉重打擊。
見此情景,鄭鴻宇坐不住了,他找到縣“新合辦”辦公室主任何正祥,希望何正祥能給各鄉鎮衛生院打招呼,不要扣押病人,并給仁愛醫院開轉院證明。何正祥當即給各鄉鎮衛生院打電話,說:“這是新農合政策所不允許的。”當年7月,仁愛醫院的病人量開始回升。為感謝何正祥,鄭鴻宇分兩次給其7000元。
為了在歷年的新農合醫療審核中過關,仁愛醫院另外給陸旭及縣“新合辦”審核科科長張礫仁7.1萬元。2010年元旦后,張礫仁帶隊,對仁愛醫院的新農合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發現很多地方不規范,按規定要扣3分,并從當年“新合辦”撥給仁愛醫院的門診包干費中扣除12萬元。鄭鴻宇趕緊找到陸旭說情,身為“新合辦”主任、全縣新農合醫療資金的“守護者”,陸旭不但沒有堅持原則,還向鄭鴻宇提出,政府每年給“新合辦”的辦公經費不足,讓鄭鴻宇給“新合辦”一點贊助,“拿三五萬擺平”。隨后,鄭鴻宇從仁愛醫院的賬戶上取了4萬元交給張礫仁,張礫仁拿到錢后,與陸旭各自分了2萬。而在此前,鄭鴻宇也已多次給張礫仁送過錢。
陸旭采用從醫院提成新農合資金的方式斂財,但他并不滿足,當他發現自己管理的新農合資金存在漏洞的時候,親自部署了一場套取新農合醫療資金的行動,通過虛開轉院證明、制作虛假病歷的方式,瘋狂套取新農合資金。到案發時,陸旭親自指使套取的新農合醫療資金近百萬元,其中他個人獲得贓款數十萬元。案發后,陸旭在交代案情時稱,自己因害怕東窗事發,一直不敢用這些錢。接受調查期間,陸旭上交了67萬元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