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低收入者,還是高收入者,似乎對“貧富混居”這一政策都不可接受,這一點或許在蘭州市政府的意料之外。
而且,就算政府在土地出讓時對房地產開發商降低一定幅度的土地價格,要求開發商開發出一定比例的限價房,但是這能夠保證開發商會拿出好的房子給低收入者嗎
甘肅省蘭州市房屋均價已達每平方米5440元。不久前揭曉的《中國城市房價排行榜》中,蘭州市的房價在全國百座城市中排名第49位,在西北五省區位居第一。
持續的高溫,持續走高的房價,在此背景下,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如何解決?日前,蘭州市出臺政策,決定將市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實行“貧富混居”。而此前,湖北省武漢市也提出,不再成片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提倡富人和窮人混居。
一個是“貧富混居”的愿景,一個是實打實地實施,都引起了各方的爭議。有分析人士認為,“貧富混居”的動機是好的,是為了避免“貧民窟”的出現,但結果卻未必如此,“富人未必買賬,窮人未必領情”。
《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貧富混居”的爭議遠非“買賬”、“領情”這么簡單,這其中暴露的是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困境。
貧富混居
“富人”不買賬“窮人”不領情
關于蘭州市推行的“貧富混居”政策,媒體所報道的蘭州市民馬世杰的幸福生活似乎是一種絕佳詮釋。
馬世杰一家五口,妻子沒有工作,大女兒因病失去勞動力,二女兒已嫁,小女兒還在上學。家庭收入主要是馬世杰的退休金和大女兒的低保金,每月不足1250元。全家擠住在一間12平方米的土坯房內,沒有廚房,沒有衛生間。
今年年初,馬世杰作為蘭州市第一批享受到廉租房待遇的居民之一,搬進了62平方米的廉租新房,“新房子一個月才30多元錢的租金”。
媒體報道稱,馬世杰“很滿足”,但是卻沒有報道其他人的想法。“貧富混居”是真的“很滿足”,還是真的有爭議?《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在蘭州市雁灘一所豪華商住小區的門口,記者采訪了一名賣桃子的小商販,他對于自己能夠住進這樣豪華小區的可能性完全否定。他說:“即使政府出臺了政策,給了我們優惠價格,住進去了,但這兒極高的物業費我也負擔不起。更何況看到人家豪車豪房,吃穿都是最好的,對我們和孩子也是一種刺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同樣,一位開貿易公司的老板也對“貧富混居”的做法不能接受:“我們花高價買的房子,就圖的是一個環境,一種氛圍,這樣對我們也好,對孩子的教育也好。”
這位先生做了一種假設:假如和“窮人”住在一起,萬一他們交不起物業費、暖氣費,難道我們也跟著受牽連?
蘭州巨信房屋中介公司董事長陳學禮對于蘭州出臺的由政府主導的“貧富混居”這一政策頗為詫異,他表示,“還是第一次聽說”。
在陳學禮多年的二手房經營閱歷中,出現混居情況的,一般是由于房地產開發中涉及到拆遷房,才會和商品房“混”在一起,而這種結果一般會出現很尷尬的局面。
陳學禮告訴記者:“由于拆遷戶都是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周邊的農民,所以拆遷的房子往往都供不起暖氣費、物業費,也沒有物業管理,居住環境也不好。”
更為尷尬的是,由于這部分拆遷戶交不起相關的費用,導致同一棟樓上的居民開了“兩個門”,正常繳費的走一個門,交不起費的走一個門。“這樣的小區蘭州太多了,至少有十幾個吧。”陳學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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