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向各市、州法律援助中心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迅速設立抗震救災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災區群眾提出的法律援助,破例不再審查其經濟狀況;對相關身份證明遺失不能及時提供的,先辦理法律援助,后補齊手續;對地震后群眾收養孤兒問題,各級法律援助中心將協助民政部門解答法律咨詢,并代為審查收養人條件、起草收養協議。
為抗震救災開辟“綠色通道”
昨日,省法律援助中心緊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迅速成立“抗震救災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開展抗震救災中涉及捐款、收養、工傷、繼承、保險、救濟、物權等法律咨詢解答援助服務,設立24小時法律咨詢電話,并建立節假日值班制度,保證及時解答受災群眾的法律問題。屆時,需要法律援助的受災群眾,可撥打當地法律援助熱線12348申請法律援助。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燦介紹,災區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三孤(孤兒、孤老、孤殘)人員、未成年人是法律援助的特定對象,法律援助中心將對他們中的受傷者提供免費的司法鑒定。
提供援助不審查經濟狀況
“對災區群眾的法律援助申請,我們將不再審查其經濟狀況,一律100%受理。”李燦告訴記者,地震后,不少災區群眾財產幾乎全部損失,證件等材料也都在地震中遺失,從前申請法律援助所必需的經濟審查制度已經變得不可行。為此,省法律援助中心決定對相關身份證明不齊全的,先辦理法律援助,后補齊有關手續。對災區群眾提出的申請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也提供法律援助。提出申請法律援助的,要在12小時內安排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等法律服務人員迅速辦理。
為收養孤兒提供法律咨詢
地震之后,不少好心市民都有收養孤兒的想法。李燦介紹,市民收養孤兒須嚴格按照我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屆時,各級法律援助中心將協助民政部門解答收養公證的法律咨詢,并代為審查收養人條件、起草收養協議。
昨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和省民政廳取得聯系,表達了這一意愿。李燦稱,下一步,法律援助中準備安排律師現場到民政部門值班,現場解答市民關于收養的法律問題,對有收養意愿但不符合收養條件的市民,律師將從法律的角度向他們說明不能收養的原因,并引導他們用其他方式援助災區群眾。
省司宣本報記者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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