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的人員就可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了。上海市政府今天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這標志著“上海戶籍新政”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據報道,今年2月上海發布這項新政策以來,由于不少條款有待細化和明確,因此引發了一些爭論。此次《實施細則》的出臺,使三大懸而未決的疑問塵埃落定,也提高了“上海戶籍新政”的含金量。
時限門檻是“連續”還是“累計”一直是個問題。根據新政策規定,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應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證期間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這兩個7年是連續計算還是累計,當時未作明確規定。如對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或按時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可能發生爭議的情況,對“企業繳了6年,漏繳1年”的情況,申請人是否還需等待另一個7年,政策沒有予以明確。
今天公布的《實施細則》則將“持居住證年限及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年限滿7年”明確為“累計滿7年”。
民企、外企人員如何滿足職稱條件?在一些外資或民營企業,目前較少有職稱評定等做法。加上職業資格多數限定在一些技術工種,新政策還規定專業及工種必須對應,這對于許多曾經轉換過崗位的外來人才而言,要求似乎過于嚴格。
對此,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毛大立表示,按照試行辦法的要求,申辦者可通過薪酬或納稅來體現、替代相關職稱標準。民營、外資企業人員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其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就可以不受相關職稱和職業資格的限制。《實施細則》還通過準許企業“以聘代評”方式體現職稱標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此前規定的要求。
“上海戶籍新政”自出臺以來,激起了不少對“城里人”身份翹首以盼的農民工的念想。但有關申辦條件規定,持居住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應當滿7年。可在上海定居并取得居住證的農民工,僅有少部分人參加了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大多數人參加的是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這意味著能夠直接受益得到上海戶籍的人將很少。
盡管上海這項政策尚沒有對大多數進城務工者放開門檻,但《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具有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不受持證時間及參保年限等條件限制,直接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這意味著,不論何種身份,一些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骨干先進制造業企業優秀農民工,仍然可以申辦戶籍。隨著農民工群體整體知識和技能水平的提升,越來越多的農民工有望落戶上海。(記者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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