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本市警方將開展代辦暫住證服務專項行動,對全市尚未辦證及新來京人員進行逐一登記,符合辦證條件者將全部辦證。
記者上午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獲悉,為加強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基礎登記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流動人口底數,落實服務保護措施,自2月22日至3月31日,本市公安機關將在全市集中開展“依法登記辦證,共創平安奧運”專項活動。
警方表示,專項活動期間,公安機關將在流動人口返京的機場、火車站、客運長途汽車站、高速路收費站等主要進京通道以及流動人口聚居區、大型市場、建筑工地設立宣傳點。
警方將宣傳《治安管理處罰法》、《暫住證申領辦法》等法律知識,解答群眾辦證咨詢。
同時,各分縣局、派出所將指導流動人口管理員開展基礎調查和代辦暫住證服務,對尚未登記辦證以及新來京人員要逐一登記,符合辦證條件的要全部辦證;對證件有效期已滿的,逐人重新審核換發新證。
據了解,專項活動期間各社區管理員將全面走訪,督促該辦未辦者盡快辦理暫住證。
公安機關在對流動人口身份證件進行查驗、核查的同時,將依法對出租房內的各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據悉,暫住證是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區或者鄉、鎮,在其他地區暫住的證明。
暫住證為一人一證,有效期限最長為1年。暫住期滿需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期滿前辦理延期或換領手續;暫住證丟失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補領手續。
哪些人應該辦理暫住證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1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下列人員,應當申領暫住證:機關、企事業單位雇用人員
工業、手工業、建筑業、運輸業人員商業、飲食業、服務業、種植業、養殖業等從業者
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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