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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黨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 》。這部黨章吸取了歷屆黨章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是在七大、八大黨章的基礎上發展、提高而寫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黨章的教訓并徹底清除了十一大黨章中存在的“左”的錯誤而寫成的。十二大黨章的重要特點是:第一,有一個比八大黨章更為充實完整的總綱,總綱對黨的性質和黨的指導思想,對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實踐,對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對中國現階段社會主義的主要矛盾和黨的總任務,對加強黨的建設基本要求,對黨在國家生活中如何正確發揮作用,都作了馬克思主義的規定。對毛澤東思想,新黨章在十一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基礎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學的表述。第二,新黨章對全體黨員、黨的干部提出比過去歷次黨章更加嚴格的要求。黨章規定,共產黨員必須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要求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第三,對黨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較充分、比較具體的規定。而且吸取了歷史教訓,明確規定“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第四,新黨章對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體制作了重要的改變和新的規定,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在選舉中央委員會時,還要選舉中央顧問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還規定黨中央只設總書記,不再設主席和副主席,“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第五,對加強和改善執政黨的領導也作了一系列具體的規定。另外,十二大新黨章首次將入黨誓詞載入黨章。(全文載于1982年9月9日《人民日報》)
十三大修正黨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于〈中國共產黨黨章部分條文修正案〉的決議》,對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部分條文的內容作了修正。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黨章的十個條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條。
十四大黨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條,是對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進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并將其貫穿黨章全文。新黨章在總綱部分,增加了關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明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歷史是我們黨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并不斷前進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寫入黨章,反映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新黨章把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制定的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及一系列方針載入黨章,并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新要求。根據中央顧問委員會向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議,從十四大起,不再設立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顧問委員會。鑒此,黨章刪去有關顧問委員會的條文。(全文載于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報》。) 十四大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十五大修正黨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這次修改黨章集中在一個重大問題上,即在黨章中明確規定,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黨章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黨章總綱在原來關于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論述和關于毛澤東思想的論述之后,對原來有關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內容加以調整補充,形成了關于鄧小平理論的論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總結建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實現全黨工作中心向經濟建設的轉移,實行改革開放,開辟了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時期,逐步形成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路線、方針、政策,闡明了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基本問題,創立了鄧小平理論。鄧小平理論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征相結合的產物,是毛澤東思想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引導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不斷前進。”修正后的黨章對第三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應的調整,規定黨員和黨的干部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全文載于1997年9月23日《新華每日電訊》。)
十六大修正黨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 。這次黨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對新形勢下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指導作用,堅持了與時俱進和改革創新的精神,在保持黨章整體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對一些內容作了適當修改或補充完善。十六大對黨章作了幾項重要修改,第一、黨章總綱部分,增加了關于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歷史進程的表述,闡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歷史地位和重要作用。第二、對黨的性質作了進一步闡述。第三、結合中國實際對馬克思列寧主義關于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第四、總綱中對我國新世紀新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指導原則增加了新內容。第五、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提出了新要求。第六、對黨員隊伍和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了新要求。第七、對黨的基層組織的有關規定作了補充和修改。第八、對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職責和任務作了補充規定。第九、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性質作了進一步的表述。第十、增寫了黨徽黨旗一章,作為第十一章。 中共十六大秘書處負責人就十六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答新華社記者問
十七大修正黨章
2007年10月2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科學發展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