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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務員廖天野毆打父親并辱罵母親,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當地政府高度重視。深圳市委書記為此在報紙上刊發公開信,呼吁大家共同反思;深圳市文明辦、關愛辦相關負責人則到廖天野家進行交流說服,種種因素作用之下,這位“不孝公務員”終于在父母面前長跪流淚道歉。
對此,有評論提出,“家暴公務員道歉了,但還不夠”,若從提高公務員的素質而言,這也有理。但是,這只是從法律和政府形象兩個外在約束的角度來觀照。而要從內而外地解決問題,就要還原家庭的崇高價值,了解和尊重家庭建設的規律。
廖天野毆父罵母的根源在哪里?一言難盡,背后是對“核心家庭”和“原生家庭”這兩者關系的處理觸到了多個雷區。當廖天野的配偶與父母之間矛盾發生時,他化解無門,最后跌破人倫孝道的底線。
廖天野一家所犯的兩個重大認知錯誤,在中國家庭中很有代表性:
一是血親關系大于夫妻關系。男女結婚后,夫妻關系是家庭的核心關系,其他關系必須以此為軸來運行,不然必然生亂。在這一點上,縱然廖天野夫妻有清醒的認識,廖天野父母則未必認同。
二是把父母請來幫助養育孩子最合算。這是年輕剛生育的夫妻看似合理、其實最笨的選擇。因為這使得他們同時面對幾組難以解決的矛盾:夫妻關系與父子關系到底哪個應該更親密、哪個應當是中心?養育孩子到底以誰的意見為主?這些看似很小的問題如處理不當,往往就演變成悲劇。
所以,要把家庭在人類社會中崇高的地位還給家庭,尊重家庭建設的規律性,不要以為結了婚就知道如何過日子;明白建設家庭關系的專業性,不要以為有文憑有知識就懂得營造家庭;不要用解決事業問題、社會問題的思路,來應對家庭問題。當然,讓家庭、事業、社會各歸其位,并不是在三者之間畫地為牢,而是有所區分,有所聯結。
不能用社會評價來取代對于家庭規律的研究,比如說不能一味強調廖天野的公務員身份,而不管事件發生的家庭內在因素;但也不能否認事件發生的社會因素,一個家庭內部的良好家庭關系,離不開鄰里或其他社區形式的互助。廖天野事件中,這個家庭顯然是個孤立的家庭,在社區中得不到鄰里互助,在矛盾叢生時沒有其他家庭援手。
家庭一旦成為一個個“孤島”,社會也將是一盤散沙。處于良性社區關系中的眾多家庭組成的社會則是生命的活體,趨向真理的理智和仰慕真愛的情感,是這個生命體中的氧氣和血液。這樣的家庭和社會關系,是值得我們追求的。(鹿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