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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還債,溫州洞頭縣公務員張某先向他人借款,再放高利貸賺利差,資金鏈斷裂后“跑路”,被警方抓回。
借錢放高利貸,資金鏈斷裂后“跑路”
早報記者 李云芳 通訊員 露劍發自溫州
為了還債,溫州洞頭縣公務員張某先向他人借款,再放高利貸賺利差,資金鏈斷裂后“跑路”,被警方抓回。日前,張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該縣檢察院批捕。據交代,他共借款約2500萬元,尚有2000多萬未還;辦案檢察官稱金額可能還要更高,具體案情仍在偵查。
39歲的張某是洞頭人,原系縣財政局預算科工作人員,2009年10月前,因建房、購車、參與賭博欠下50多萬元。為還債,他先向他人低息借款,再高息借出,但借出的錢很多不能收回,資金鏈一直緊張。為盤活資金,張某把目光轉向好友方某。方某經營擔保公司,張某有時把借來的錢放在方某公司,由其放貸賺利差。張某特意跟方某提起自己在股市賺了多少錢,方某遂提出由張某幫其炒股,今年3月中旬到5月陸續給張某匯款520萬元用于炒股,但張某將錢用于放貸,資金鏈依舊沒有盤活。到7月,張某向方坦白,并陸續歸還了520萬。
由于窟窿越來越大,張某已無力回天,最后選擇“跑路”。8月5日,張以“送父親到上海看病”為由向單位請假后,音訊全無。8月16日,張某在沈陽被抓獲,身邊僅剩2萬余元。
偵查機關目前查明,張某曾向20多人借款,主要來源是私人或擔保公司;并以5分~1角月息出借,主要是吸毒、賭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