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政績化”
2004年7月,國家統計局核算得出上半年GDP增長數據為9.3%,而按各省統計局上報的數據進行加權計算,中國的GDP增長已經達到13.5%,相差4.2個百分點,經濟總量(GDP總額)中央和地方數據亦相差19.8個百分點。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第三季度。
GDP統計數據連續不一致,再次引起中央高層重視。當年10月,國務院召開會議,要求國家統計局提供可供決策參考的數據。
2004年10月29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蔣正華在統計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大會上,怒斥地方數字造假的現象,“最為突出的就是在統計工作中還存在弄虛作假現象,少數干部甚至利用虛假的統計數據編造政績得到升遷”。
為了規范地區GDP核算方法,提高地區GDP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2004年1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統計局《關于改進地區GDP核算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指出,近幾年來,由于地區GDP核算中基礎數據缺口較大、核算方法不完善、統計體制不健全,特別是某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速度等方面的原因,導致國家和地方之間在統計數據上的差距有逐步擴大的趨勢。
因此,國家統計局開始將地方計算本地GDP數據的權力上收。2004年9月,時任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GDP核算制度改革的思路之一,就是借鑒國外經驗,實行GDP下算一級,并上收GDP發布權。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推行GDP“下算一級”的新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全國與各地GDP數據之間存在差距的問題。
但國家統計局一位官員并不認同:“單純上收發布權和下算一級,不能改變數據虛假的現象,GDP統計和發布程序的改革,容易因利益妥協而流于形式,治標不治本。”
“假如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政績,提供給國家統計局的基礎數據就是不真實的,國家統計局怎么去核實呢?”上述官員疑惑道。
“GDP的核算統計和國外早就接軌了。” 林賢郁說,“從技術層面講,統計方法已基本上與國外相同,并且地方各個統計部門也已經同步,但依然存在數據不實問題,這說明改革已經不是技術層面所能解決得了。”
葉青總結出數據造假有兩方面原因:第一就是統計的制度方法在某些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改善;另外一個是統計制度之外的原因,提供數據的有關單位、企業,在提供數據時存在造假的情況,“這些數據我們不能直接去改”。
今年5月,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在《求是》雜志發表文章,闡述GDP指標的局限性,列出其諸多“不能”:不能反映資源環境的變化;不能全面反映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
上述國家統計局官員向《中國新聞周刊》無奈地表示,“本來GDP是企業法人、群眾創造的,市場主體是老百姓,而不是領導個人的貢獻,但現在人為把它政績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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