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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議
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維持金融去杠桿的政策壓力
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去杠桿”在寬松的貨幣環境和金融條件下難以完成。為此,要堅持積極穩妥去杠桿的總方針不動搖,貨幣政策真正落實穩健中性,做到不緊不松,為結構性改革營造中性適度的貨幣金融環境。既要“不緊”,保證實體經濟增長的合理、正常資金需要,也要“不松”防止金融加杠桿卷土重來、防止房地產泡沫進一步膨脹與企業、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過度上升。
未來金融調控與金融監管要在維持一定政策壓力的同時,加強協調和配合,形成合力,實現“強實抑虛”,主動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發揮好“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的雙支柱金融調控作用。加強對直接融資、影子銀行融資等市場化融資的監測,更準確地把握全社會的實際融資狀況,保持社會融資規模平穩擴張,避免動用準備金率調整等信號意義強的貨幣政策工具,充分運用公開市場操作、窗口指導等具有預調微調、結構優化功能的政策手段。加強和改善宏觀審慎管理,逐步穩妥將同業存單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積極探索把部分互聯網金融業務納入MPA。金融監管要進一步強化加強綜合性、實質性監管和穿透式監管,規范市場秩序,整治金融亂象,同時,注重各項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加強監管政策與金融調控政策之間的協調,把握好政策力度、節奏。
加強價格型調控,維持利率水平與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
我國的貨幣政策調控正處于從數量型調控為主向價格型調控為主逐步轉型的過程中。隨著金融創新快速發展,混業經營現象突出,傳統的貨幣供應量中間目標作用減弱,數量型調控有效性降低,貨幣政策調控需更為關注利率、匯率等價格變量,保持利率與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加強利率間接調控,探索與完善利率走廊機制,維護貨幣市場利率平穩運行,防止金融市場利率中樞水平過快、過度上升。推動“收盤匯率+一籃子貨幣匯率變化+逆周期因子”的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形成機制有序運行,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加強預期管理和引導,防止市場形成人民幣匯率單邊的非理性預期。
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平穩,積極防控銀行間流動性風險
密切關注國內外形勢變化對銀行間流動性的可能沖擊,防止銀行間市場資金面過度波動,靈活運用公開市場逆回購、SLF、MLF、PSL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合理安排工具搭配和操作節奏,“削峰填谷”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要密切關注發達國家政策動向,加強對國際金融形勢變化對我國跨境資金流動及國內流動性沖擊的預判研判;密切關注同業存單發行與到期、地方債發行及財政存款變化等對銀行間流動性的影響;密切關注政策性因素、預期因素與季節性因素對銀行流動性與市場資金面的短期擾動;充分發揮央行流動性管理的職能,適時適度采取對沖操作,平抑流動性波動,防止市場資金面動蕩。(作者:李若愚 國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