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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氣候進程”不會逆轉
特朗普關于氣候變化的態度和立場是明確的,但該態度立場并非基于科學事實和國際社會共識,而是“意識形態”,即“美國優先”的自我意識使然,“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負我”。
退出《巴黎協定》是特朗普在競選之際早已表明的意向。但是,特朗普一反雷厲風行風格,不是“快刀斬亂麻”,而是“溫水煮青蛙”,啟用氣候變化懷疑論者任環保署長,廢除《清潔電力法案》,銳減環保預算。對于退出《巴黎協定》,則一直不明確宣布,而是故弄玄虛,“懸而不決”。在?2017?年?5?月的氣候變化談判波恩會議、隨后的?G7?峰會,正式的、官方的場合,秘而不宣,而是放出風來,大調國際社會的胃口,直到?2017?年?6?月?1日才在白宮讓“靴子”落地。相對美國在一些國際和國內事務上表態和決策的出爾反爾和“不求落地”,其關于《巴黎協定》的態度具有“一慣性”,表現了難得的“可預見性”。特朗普決策的“非建制派”風格,是求關注、造勢、尋求“廣告效應”,并非審慎負責、嚴謹擔當。從某種角度上看,特朗普的目標達到了,國際社會、美國國內輿論,競相發聲,或表示遺憾,或口誅筆伐,也有些許附和,滿足了特朗普“求關注”的原本動機。
其實,特朗普也清楚,對于《巴黎協定》,美國退,抑或不退,并不能阻擋,更不可能逆轉全球氣候變化的應對進程。這有?4?方面的原因。
氣候變化國際格局決定美國不可能“一票否決”
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規定,其生效必須要有?55個(附件Ⅰ和非附件Ⅰ)締約方批準,批準附件?I?的締約方總體排放量必須占附件I全體締約方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55%。而美國一個國家占比高達36%。其他締約方(例如占比達15.8%的俄羅斯)如果不批準,則議定書就不可能生效。在歐盟做了大量工作的情況下,俄羅斯批準了議定書。即便議定書談判所在地的日本(占附件Ⅰ國家排放量的7.6%)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盡管打了折扣,卻依然于2005年生效并實施了。2015年的《巴黎協定》生效,不區別附件I和非附件I,核算涵蓋全部締約方,要求55個以上締約方的批準和批準締約方排放超過全球總量的55%。
2015?年的《巴黎協定》生效,亦需要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個國家批準。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統計的化石能源燃燒二氧化碳排放數據,2014?年美國只占全球排放量的?16.0%,俄羅斯?4.6%,日本?3.7%;而發展中國家(非該協議附件Ⅰ國家)占全球排放量的比例,從1990?年的?33.1%?上升到?2014?年的?57.5%。印度占比從?2.6%?提高到?6.2%,而中國從?10.1%?提高到?28.1%。
試想,《京都議定書》之際具有“準一票否決地位”的美國,也沒能阻止《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實施。而在當今氣候格局發生多極化根本性改變的情況下,美國豈有可能一廂情愿地主導全球氣候進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顯然,如果從排放格局看,美國的話語地位早已今非昔比。美國所領導的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退出《京都議定書》的“傘型集團”國家聯合在一起,也不足以阻止《巴黎協定》的生效。
《巴黎協定》的機制決定其延續性
不同于《京都議定書》“自上而下”規定減排義務的法律機制,《巴黎協定》的機制是“自下而上”的,而且沒有嚴格的法律約束與懲罰。《京都議定書》規定?2008—2012?年的溫室氣體平均排放量相對于?1990?年的排放水平,歐盟要減少?8%、美國減少?7%、日本減少?6%,具有一定的強制規定性。而?2015?年的《巴黎協定》,則是“自下而上”的“國家自主貢獻(NDC)”,甚至避免了《京都議定書》使用的具有法律內涵的“承諾(commitment)”和《哥本哈根協議》使用的“允諾(pledges)”字眼。各締約方提交的?NDC,并沒有包括在協定條款中,也沒有統一格式要求,原則上等同于自愿行動。當然,《巴黎協定》中規定有盡快實現排放峰值、控制溫升相對于工業革命前不高于?2°C?的目標,提出了?5?年一次的全球盤查(globalstocktake)等全球性、戰略性、總體性的目標和機制要求,但并沒有任何針對具體締約方的明確條款,更沒有任何懲罰機制。
《京都議定書》的“強制減排”在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的抵制下也部分實施了。可以預見,《巴黎協定》所達成的“自愿”減排,更容易得到執行。
低碳成為歷史潮流
從技術和環境層面看,低碳似乎成為歷史潮流,浩浩蕩蕩,勢不可擋。零碳的可再生能源成本已經接近于化石能源,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的成本競爭優勢正在持續喪失。即使是化石能源,較為低碳的天然氣替代煤炭,也是減排,而且美國的減排也多得益于“頁巖氣革命”,替代了更為高碳的煤炭。工業革命的最初動力煤炭,直接成本相對“低廉”,但是,歷史上的大氣污染事件主要因燃煤而起;中國壓縮式工業化進程大量使用煤炭,造成的霧霾已經嚴重影響國民福祉。尚在工業化中期階段的印度,霧霾已經嚴重“超越”中國水平,印度民眾有可能允許高碳的煤炭肆無忌憚毒害其健康?顯然不會。
從發展進程看,能源消費并不必然隨著經濟發展而無限增長。發達國家德國、日本當前的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相對于?20?世紀所出現的峰值,已經在絕對量上減少了15%(IEA,2016)。盡管美國還有外延擴張的發展空間,但是,能源轉型和技術進步,也使得美國的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呈現下降態勢。即使是尚未進入后工業化社會的中國,近年來能源消費總量的增長也只有?2%?甚至更低,而且煤炭消費負增長。中國的可再生能源增長全球速度最快,規模最大,而且技術也在快速發展。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說,“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這一論斷,不僅適合于中國,也適合于其他發展中國家(如印度),以及發達國家(包括美國)。
2.4 國際社會進一步凝聚共識
從國際社會以及美國國內對特朗普退出《巴黎協定》的主流反應看,特朗普的退出對《巴黎協定》的實施,不僅負面沖擊不大,而且進一步凝聚了國際共識,堅定了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念。這將必然會強化各國行動,推進“巴黎氣候進程”。
積極引領,有限擔當
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后,誰來領導該協定的實施?當年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歐盟奮力舉旗,但倍感力不從心,效果并不理想。《巴黎協定》的執行,歐盟是強有力的推手之一,但力量仍顯單薄。由于中美在促成《巴黎協定》的談判和生效方面的努力,一方面使得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官方在內的聲音呼喚中國填補美國退出留下的空缺;另一方面,中國國內也有許多聲音認為美國退出給了中國機會,中國應當仁不讓,擔當全球氣候治理領導者的角色。而筆者認為,中國應發揮“積極引領,有限擔當”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