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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動外貿結構調整
(一)推動國際市場結構調整。推動進出口市場結構從傳統市場為主向多元化市場全面發展轉變。深耕美、歐、日等傳統市場。加大拉美、非洲等新興市場開拓力度,綜合考慮經濟規模、發展速度、資源稟賦、風險程度等因素,選擇若干個新興市場重點開拓,逐步提高新興市場在我國外貿中的比重。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進口,促進質量好、檔次高、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產品出口。
(二)推動國內區域協調發展。按照國家對重點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的總體部署,形成有利于發揮地區比較優勢、產業鏈合理分工的新局面。鼓勵東部地區重點發展高端產業、高增值環節和總部經濟,提高貿易的質量和效益,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區結合地方實際,積極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規模與質量并重提升。加快沿邊開放步伐,有序發展跨境經濟合作區,擴大與周邊國家經貿往來。
(三)推動各類外貿經營主體協調發展。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延長產業鏈,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推動優勢企業強強聯合、跨地區兼并重組和對外投資合作。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要素資源、布局市場網絡的具有跨國經營能力的大企業。鼓勵創新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支持企業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支持有創新能力的外向型民營企業發展。
(四)推動外貿商品結構調整。加強對重點行業出口的分類指導。繼續鞏固和提升紡織、服裝、箱包、鞋帽、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全球的主導地位。提升農產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發展水平。強化電力、軌道交通、通信設備、船舶、工程機械、航空航天等裝備制造業和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的綜合競爭優勢,著力擴大投資類商品出口。進一步提高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等進口,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穩定能源資源產品進口,完善戰略儲備體系。合理增加一般消費品進口,引導境外消費回流。促進貿易平衡,繼續對最不發達國家部分進口產品實施零關稅待遇。
(五)推動貿易方式優化。做強一般貿易,擴大一般貿易規模,提升一般貿易出口產品的附加值,增加品牌產品出口,發揮品牌增值效應,提高盈利能力。創新加工貿易模式,促進沿海地區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向品牌、研發、分撥和結算中心等產業鏈高端延伸,穩妥推進有條件的企業將整機、零部件、原材料配套、研發結算等向內陸和沿邊地區轉移,形成產業集群,構建發展新格局。加快邊境貿易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
(六)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推動服務貿易便利化。培育服務新業態,加強研發服務、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業發展。穩定和拓展旅游、運輸、勞務等傳統服務業出口;擴大金融、物流等服務業對外開放;重點培育和擴大通信、金融、會計等新興服務貿易,提升服務業國際化水平,提高服務貿易在對外貿易中的比重。推進國內服務市場健全制度、標準、規范和監管體系,促進專業人才和專業服務跨境流動便利。積極發展服務外包。
四、加快提升對外貿易國際競爭力
(一)加快提升出口產品技術含量。加快運用現代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勞動密集型產品質量、檔次和技術含量,推動傳統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利用資本市場大力支持傳統產業收購兼并。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貿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支持企業原始創新。鼓勵企業以進口、境外并購、國際招標、招才引智等方式引進先進技術,促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支持國內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合作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中心。鼓勵跨國公司和境外科研機構在我國設立研發機構。支持企業、行業組織參與國際標準制訂,大力推動我國標準國際化,支持通信等領域的技術標準在海外推廣應用。
(二)加快培育外貿品牌。研究建立出口品牌統計制度。引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推動有條件的地區、行業和企業建立品牌推廣中心,推介擁有核心技術的品牌產品。鼓勵企業創立品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收購品牌,大力培育區域性、行業性品牌。支持企業開展商標和專利的國外注冊保護,開展海外維權。采取多種方式,加大中國品牌海外推介力度。
(三)加快提高出口產品質量。積極采用國際先進質量標準,建立國際認可的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鼓勵企業按照國際標準組織生產和質量檢驗。推動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加快推進與重點出口市場檢驗體系和證書互認。加強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完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完善出口產品質量檢測公共平臺,支持出口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加強出口農產品質量提升工作,加大對外技術質量磋商談判力度,穩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嚴厲打擊出口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四)加快建立出口產品服務體系。鼓勵企業將售后服務作為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途徑,提升服務質量,完善服務體系。鼓勵企業有計劃地針對不同市場、不同產品,采取與國外渠道商合作、自建等方式,建設服務保障支撐體系,完善售后服務標準,提高用戶滿意度。積極運用信息技術發展遠程監測診斷、運營維護、技術支持等售后服務新業態。在境外建立電力、通信、軌道交通等大型成套設備的售后維修服務中心和備件生產基地,帶動中國裝備和服務出口。
(五)加快培育新型貿易方式。大力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積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抓緊研究制訂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培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大力支持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規范的“海外倉”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體系。促進市場采購貿易發展,培育若干個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推進在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實行市場采購貿易,擴大商品出口。培育一批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加強其通關、物流、退稅、金融、保險等綜合服務能力。
(六)加強區域開放載體建設。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在全國復制推廣改革試點經驗。推進廣東、天津、福建三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建設,做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區等工作,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開放高地。積極探索開放平臺轉型升級的新途徑,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各類園區打造成為我國高端制造、物流、研發、銷售、結算、維修中心。
(七)加快建設對外貿易平臺。加快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培育一批綜合型、專業型和企業型基地。加快貿易促進平臺建設,培育若干個國際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國家級會展平臺,打造重點行業國際知名專業展會。培育一批進口促進平臺,發揮其對進口的促進作用。加強培育有國際影響力的證券、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市場,提升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加快國際營銷網絡建設,鼓勵企業在境外建設展示中心、分撥中心、批發市場、零售網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