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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發展道路的歷史選擇》白皮書

發布時間: 2015-04-15 13:36:33  |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國新辦  |  責任編輯: 王振紅
關鍵詞: 西藏政教合一制度 歷史合法性 西藏獨立 宣慰司 宣政院 1950年 1980年 廢奴運動

——十四世達賴集團漠視普通藏人生命,蠱惑縱容僧俗信眾自我施暴

2011年8月,所謂的“西藏流亡政府”新頭目上臺后明確提出“創新非暴力”運動。自此,十四世達賴集團開始通過多種途徑煽動境內藏族僧俗、信眾自焚,造成中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自焚事件。2012年5月29日,在“藏青會”為自焚藏人舉行的燭光集會上,其頭目宣稱,“西藏獨立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也不會從地上長出來,而要靠我們的努力和行動,要付出代價”。2012年9月25日至28日,十四世達賴集團召開第二次“全球流亡藏人特別大會”,明確將自焚視為“最高形式的非暴力行動”,將自焚者視為“民族英雄”,為其建造紀念堂、籌措專項基金。此后的一段時間,十四世達賴集團大肆鼓吹“自焚不違背佛法”、“自焚屬于殉教行為,是菩薩行”,誘騙藏區信眾特別是一些閱世不深的青少年走上不歸路,導致自焚事件陡增。

中國公安機關偵破的一系列自焚案件,清楚地說明自焚事件是十四世達賴集團一手操縱和制造的。位于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格爾登寺是自焚事件發生最多的地方,事實證明,該寺發生的自焚事件與十四世達賴集團的策動有著密切關系。十四世達賴集團組織自焚一般通過四條途徑:一是通過格爾登系寺廟和印度格爾底寺“新聞聯絡小組”聯絡,遙控策劃自焚;二是由“藏青會”成員非法入境,煽動組織自焚;三是通過境外回流人員教唆自焚;四是利用網絡和“藏獨”媒體炒作造勢鼓動自焚。

十四世達賴集團還發布操弄自焚行為的《自焚指導書》,有系統地煽動、教唆境內藏人自焚。該書作者署名拉毛杰,曾連任過兩屆“流亡議會”“議員”。《自焚指導書》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鼓吹自焚者是“無畏的英雄,很偉大很光榮”,慫恿“男女英雄們”時刻準備犧牲生命;第二部分是教授如何做“自焚準備”,詳細指導自焚者“時間上要選擇重要日子”,“環境要選擇重要的地方”,“留下書面或錄音遺言”,“托一兩個信得過的人幫助錄像或照相非常重要”;第三部分是“自焚口號”,教唆自焚者呼喊統一的口號;第四部分是配合自焚的其他行動。《自焚指導書》完全是一部教唆他人自我施暴、制造恐怖氣氛的死亡指南。撰寫并傳播《自焚指導書》,無疑犯有殺生的罪孽,與藏傳佛教教義完全相悖。

在公共場合的自我施暴本身就是暴力行為,目的是制造恐怖氛圍和傳導恐怖心理。在這個是非明確的問題上,十四世達賴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2011年11月8日,自焚事件發生初期,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問題在這里,自焚需要勇氣,非常大的勇氣。”這實際上是對自焚者表示贊賞和肯定。2012年1月3日,他又為自焚辯解稱,“自殺從表面看是暴力行為,但區分暴力與非暴力最終在于動機和目的,源于憤怒和憎恨的行為才是暴力”。顯然,在他看來,自焚是“非暴力”行為。2012年10月8日,他在接受專訪時還說,“我非常肯定的是,那些自焚者之所以犧牲自己是因為懷揣著真摯的動機,是為了佛法和人民的福祉,從佛教的觀點來看,是積極的”。在此,他已十分清楚地對自焚給予肯定和贊揚。達賴還利用其宗教領袖身份,親自主持“法會”,帶頭為自焚者“超度”、“念經”、“祈福”,這對具有樸素宗教感情的信眾很具煽動性和蠱惑力。

尊重生命,反對暴力,是佛教的基本主張。佛教既反對殺生,也反對自殺,主張慈悲為懷,善待、愛惜、救護一切生命。不自殺,為佛陀所制定的重戒。在佛教經典中,自殺與教人自殺,皆屬大惡。佛教《四分律》、《彌沙塞五分戒本》、《十戒律》等比丘戒律都規定:若比丘親手自殺,或請別人殺死自己,或教別人自殺,此比丘便犯了殺生重戒,失去作比丘的資格,須驅出僧團。佛教還認為,勸誘、鼓勵、贊嘆自殺,及為自殺行為提供條件和方便,是一種嚴重的罪業。十四世達賴集團對藏人自焚的態度和做法,就是在教唆、誘導別人自殺,屬犯罪行為。此種行為不僅違背了人類的基本良知和道德,而且嚴重踐踏了佛教教義,與佛教生命觀完全相悖。中國政府為維護人民權利,捍衛法律尊嚴,采取多方面措施制止自焚事件,挽救無辜生命,并對自焚事件中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懲處,挫敗了十四世達賴集團利用自焚實現“藏獨”的圖謀。

——十四世達賴集團煽動民族仇恨,培養崇尚暴力的“藏獨事業”接班人

多年來,十四世達賴集團為實現“西藏獨立”,始終沒有停止在藏族和中國其他民族之間制造隔閡和矛盾,挑撥離間民族關系,煽動民族仇恨。自1959年發動叛亂失敗后,十四世達賴在講話中不斷宣稱:“赤色漢人”是“懷中之蛇和令人生厭的東西”;“漢人就像一個神經不正常的人”;“漢人把藏人看成牲口一般,進行殘酷的折磨”;“自從漢人來了以后,西藏的痛苦就增多了,因此痛苦增多的根源在于漢人”;“漢人殘酷、無情、兇狠,千方百計地消滅藏族”,“中共屠殺了100多萬藏人”。近年來,十四世達賴集團還利用自焚事件強化仇恨教育,在所辦學校展示自焚照片,強迫孩子們向自焚者致敬,攻擊中央政府治藏政策,強化民族隔閡和仇恨心理。

成立于1970年的“藏青會”,是直接聽命于十四世達賴的“藏獨”激進組織,目的是為“藏獨事業”培養“接班人”。“藏青會”章程規定,“遵從怙主達賴喇嘛的正確領導和指引”,“致力于西藏自由、獨立的正義事業”,“不惜生命代價”。“藏青會”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斷制造暴力和恐怖活動。“藏青會”多屆主席都曾經聲稱:“武裝斗爭和使用暴力是西藏獲得完全獨立的必由之路”,“恐怖活動可以用最低成本獲得最大效果”,“恐怖活動可以獲得廣泛影響,吸引國際社會對西藏問題的關注”。2003年7月3日,時任“藏青會”主席的格桑平措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只要是為了我們的事業,我們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無論是暴力還是非暴力”。多年來,“藏青會”不僅策劃和煽動不明真相的普通群眾參與暴力事件,還積極培訓其武裝和后備力量。他們在印度達蘭薩拉設立了武裝訓練基地,組建“西藏自由戰士協會”,進行武裝破壞活動,并派人與國際恐怖組織接觸,尋求相互支持。在西藏和其他地方發生的很多暴恐事件,都與“藏青會”有直接關系。

十四世達賴集團出于培養“藏獨”接班人的政治目的,制造“藏族孤兒”事件,導致骨肉分離,釀成人間悲劇。據瑞士《新蘇黎世報》報道,20世紀60年代,十四世達賴與瑞士商人勾結,強行將近200名藏族兒童從親生父母身邊奪走,謊稱其為“孤兒”,安排瑞士家庭領養。十四世達賴此等所為,公然違背人倫道德,嚴重踐踏兒童權利,為人類正義和善良所不容。

十四世達賴集團為維系權威,排除異己,對政治和宗教上的不同意見者采取暗殺、毒害等手段,實施政治和宗教迫害。20世紀90年代末期功德林活佛在家中被刺成重傷,赤江和松布兩個年輕活佛遭到“死亡威脅”。這些事件都與十四世達賴集團有著直接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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