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明確國家、集體、個人財產權的平等保護,更細致規定了土地、住房、車位的權屬……物權法,與13億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物權法民生熱點
70年后房子繼續放心住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要征地先依法補償安置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小區車位先滿足業主需要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拾金不昧可要求取得報酬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預告登記可防“一房二賣”
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物權離我們很近
“好不容易買套房子可以傳下去,如果到了孫子那一代,房子的歸屬還說不清,多讓人不放心!”
“開發商違規施工,超規劃建設,新起的樓盤層數過高、密度過大,嚴重影響我們這棟樓的通風、采光,我們要爭回‘陽光權’!”
上面說的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相鄰權”,物權法對這些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70年“大限”到期后自動續期,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大到土地、房屋,小到存款、車位,物權法與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關。物權這種重要的財產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物權法專家孫憲忠研究員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物權法的出臺,是以民事權利的形式對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展現,確立了對財產的平等保護原則,是一部重要的支柱性法律。
“‘有恒產者有恒心’,物權法的出臺很好地體現了以人為本、重視民生的大政方針。”孫憲忠研究員說,“物權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重要性正是由與老百姓的密切相關決定的,所以說物權法、物權離我們很近,就在我們身邊,而不是離我們很遠。”
物權的概念明晰了
“物權法的出臺使物權的概念明晰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黃海濤法官說,我國以前的法律規定,很少有“物權”的概念。他以物權法中的共同所有為例進行說明,新出臺的物權法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黃海濤表示,車庫、車位不像電梯、樓梯、綠地那樣可以共有公用,它一般都是由業主專有和專用的;而且在買房過程中,通常都是和開發商約定,這些約定可能是出售、附贈或者出租。“再比如物權法規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這就明確了通風、采光、日照等相鄰權。”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高海鵬舉例說明了物權法中“留置權”的概念。比如車主甲到乙的汽車修理廠修理汽車,但修完后拒絕支付修理費用,這時乙就可以留置甲的汽車,并要求甲償還。如果甲仍然拒絕償還費用,乙有權變賣汽車并從中扣除修理費用。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最好學一點物權法
物權法專家都說,物權法雖然出臺了,但物權概念的樹立與普及,物權法在人們生活當中的應用,特別是如何依據物權法正確理解自己的合法權利、如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他們建議,人們應該對物權法的一些基本的內容,特別是與自己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條款,有所了解。當然,物權法又是一部非常專業的法律,讓普通群眾掌握也是不現實的,有些起碼的、一般的了解和認識就很好了。
孫憲忠研究員說,經過多次審議,最終通過的物權法是比較完善而且符合我們當前的社會情況的,特別需要說明的是,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也是比較好的,就是說比較“合用”。除了公民個人了解法律外,建議人大、政府的相關法制部門加強對物權法的宣傳,注意增強針對性,創新形式。切實有效的法制宣傳,可以增強物權法實施的效果。(記者 毛 磊 范正偉 白 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