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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格里沙漠頑強的小生命 中國網 楊佳 拍攝
甘肅武威境內騰格里沙漠一處排污池,污染物由暗管直接排放至沙漠。新華社記者 陳斌 攝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魏博 王虔)據新華社報道,近日,甘肅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華公司)向騰格里沙漠腹地違法排放污水8萬多噸,污染面積266畝。這是自去年習近平總書記對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作出重要批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保部門查處的一起典型的“頂風作案”、向沙漠違法排污事件。目前,榮華公司董事長已被立案調查,兩名直接責任人已被拘留,榮華公司被罰款300萬元,涉案生產項目被相關部門依法勒令停產,武威市、涼州區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已被停職并接受審查。
自去年媒體曝光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之后,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新任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對騰格里沙漠污染問題回應稱:“對新產生的問題,一旦核實確認后,將嚴肅處理,決不允許‘下不為例’ ,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出現這個問題”。在廣受媒體關注、“史上最嚴”、“有牙齒”的環保法嚴管之下,依然有企業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向沙漠腹地違法排污,是怎樣的利益驅動?沙漠排污折射出什么深層問題?
污染轉移,毀滅性破壞沙漠生態
騰格里蒙古語為“天”,意為茫茫流沙如渺無邊際的天空。作為中國第四大沙漠,騰格里沙漠并非不毛之地,部分地區有著豐富的地下水滋養。“沙漠降雨量少、 蒸發量大,污染物很容易成為固態、濃度變大,加以沙子掩蓋,很難發現。如果污染地區有地下水,那么后果是極其嚴重的。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是千年萬年、很難恢復的。沙漠地區地表水少,老百姓抽取地下水很容易抽到污染水,對人體和動物影響都非常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憂心地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研究所主任周珂接受專訪時表示,沙漠排污是我國環境污染的新問題,一種普遍的觀點認為,該問題的產生有其特殊背景,是國家在環境治理的進程中自然產生一種現象,即所謂的“污染轉移”。由于經濟發達地區環境治理力度大、監管較嚴,部分污染企業,包括一些被東部地區淘汰的企業,為追逐經濟利益,會轉移到地廣人稀,執法力量不足的經濟欠發達地區。
“一種錯誤的觀點認為,沙漠不適宜人類居住,沒有更好的生態資源,企業生產環境成本低,可以進行‘污染轉移’。在一些發達國家也存在‘污染轉移’現象,例如,美國部分州的法律允許污染物向人煙稀少,環境擴散效應差,地質結構基本封閉的地區轉移,對周圍的生態圈不會造成污染,通常用的是深井灌注技術。這種做法要求非常嚴格的科學論證,經過論證,我國目前還缺少符合深井灌注條件的地質構造。騰格里沙漠表面一片荒漠,實質上有著非常脆弱的生態圈。這種所謂的‘污染轉移’對非常脆弱、珍貴的沙漠生態資源的破壞是毀滅性的,污染成本比其他地區更大。企業違法排污,既有環境科學知識的匱乏,也有追求暴利的思維。” 周珂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