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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協調推進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十八)加強行業扶貧的協調推進工作。進一步明確行業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加強協調聯系,推動行業部門把加快貧困地區發展納入行業發展規劃,在資金項目安排、政策制定等方面向貧困地區傾斜,切實加大對貧困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建立行業扶貧統計制度,及時匯總行業扶貧開展情況。適時組織召開行業扶貧工作推進交流會,及時溝通情況,深入交流經驗做法。
(十九)做好定點扶貧工作。加強對中央定點扶貧單位的服務協調和指導,引導中央幫扶單位切實幫助重點村和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幫扶成效。做好省內定點扶貧的協調督導工作,切實發揮好省直駐村扶貧工作隊的幫扶作用。健全完善幫扶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機制,對市縣選派工作隊情況和作用發揮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二十)抓好社會扶貧。總結推廣各地開展社會扶貧的成功經驗,按照發揮優勢、合作開發、互利雙贏的原則,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根據貧困地區實際設計推出一批瞄準貧困群體的小樹林、小菜園、小牧場等微小扶貧項目,引導城市家庭認領,力所能及地開展幫扶活動。加強宣傳,培育典型,努力營造社會扶貧的良好氛圍。
(二十一)加強扶貧志愿者隊伍建設。引導鼓勵廣大企業家、大中專畢業生、教師、醫生、科技人員、社會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和熱心扶貧事業的人士加入扶貧志愿者隊伍,到貧困地區開展志愿者服務,幫助貧困戶解難題、謀發展,促進貧困家庭穩定脫貧。繼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三支一扶”活動,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建功立業。做好對扶貧志愿者的服務、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