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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一步做好扶貧開發基礎性工作
(十三)完善貧困人口識別和監測機制。完善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動態管理,做到錄入數據準確可靠,反映情況客觀真實,確保把真正的貧困戶納入扶持范圍,使貧困群眾真正受益。
(十四)強化扶貧統計監測。實事求是開展統計監測工作,反對弄虛作假。健全重要扶貧工作數據定期采集報告制度,及時充實完善扶貧工作常用數據庫。探索扶貧開發統計監測的有效途徑,完善工作手段,建強統計隊伍,提高人員素質。
(十五)搞好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兩項制度”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扶貧瞄準機制,促進各項扶貧政策更準確地覆蓋貧困人口,指導推動各地切實搞好“兩項制度”銜接,做到兩項工作一起謀劃、兩項預算一起制定,確保貧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
(十六)強化扶貧資金項目管理。堅持瞄準貧困,嚴格落實扶貧資金專戶制、報賬制和項目安排公示公告制等制度,完善到村扶貧項目“直通車”制度,逐村建立扶貧檔案(一本清),逐戶填寫“入戶項目資金登記卡”。完善各類扶貧開發項目選擇、論證、備案、實施、驗收、后續服務和科學管理機制。抓好財政扶貧資金信息管理監測系統建設,完善項目督導責任制和評審制度。
(十七)加強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督查。積極開展財政扶貧資金綜合治理工作,嚴防擠占、挪用、截留、貪占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加大對全省“十二五”期間新啟動重點貧困村落實村級扶貧檔案(一本清)制度情況、環首都扶貧攻堅示范區9縣信貸擔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督導檢查,確保扶貧項目資金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