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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3年省級公共財政預算草案。
1.2013年省級收入預算安排。
2013年省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擬按可比增長9%安排,預計達到1451億元,其中稅收收入1380億元,非稅收入71億元。主要稅收收入項目安排情況:增值稅137億元,營業稅604億元,企業所得稅382億元,個人所得稅99億元,土地增值稅158億元(詳見附件一表9)。
2013年省級財政總收入安排2556.28億元,其中:(1)省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451億元;(2)中央補助收入880.87億元(其中:中央提前下達轉移支付329.39億元,詳見附件一表10);(3)下級上解收入221.82億元;(4)上年結余2.59億元。
2.2013年省級支出預算安排。
2013年省級財政總支出安排2554.36億元,收支相抵,結余1.92億元。
2013年省級財政總支出中,按預算級次劃分,(1)省本級支出725.74億元,占28.41%,省本級支出中還有相當一部分專項資金要安排支持市、縣建設;(2)補助市縣支出1685.42億元,占65.98%;(3)上解中央支出139.96億元,占5.48%;(4)調出資金3.23億元(按規定計提的水利建設基金),占0.13%(詳見附件一表11-13、16)。
按資金用途劃分,(1)用于促進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支出為134.51億元,占5.27%。(2)用于均衡區域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幫助市縣增強發展后勁的支出為969.01億元,占37.93%。(3)用于改善民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支出為1052.12億元,占41.19%。(4)用于建立應急預警機制、防范風險的支出為35.58億元,占1.39%。(5)用于維持政權運轉的支出為223.18億元,占8.74%,其中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經費182.44億元,占省級總支出的7.14%,其中“三公經費”8.64億元,占省級總支出的0.34%,具體是因公出國(境)支出0.74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5億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89億元(詳見附件一表18)。(6)上解中央的支出為139.96億元,占5.48%(詳見附件一表17)。省級財政支出結構體現了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要求。
2013年省級預算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均衡區域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幫助市縣增強發展后勁的支出為2021.13億元,占省級總支出的79.12%。
3.2013年省級財政重點支出保障和主要項目安排情況。
2013年省級支出預算安排中各項重點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詳見附件一表14-15)。主要情況如下(含專項轉移支付及中央補助資金):
(1)支持“三農”事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2013年安排農林水投入196.43億元,比上年增加22.59億元,可比增長13.25%。
一是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如安排扶持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莊搬遷專項資金1.33億元、農村基層組織經費保障省級補助資金5.4億元、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財政補助資金3.8億元,安排欠發達地區貧困村離任村干部生活困難補助資金2.22億元。構建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如安排農資綜合補貼23.99億元,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8.71億元,安排糧食風險基金6.25億元。
二是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安排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1.45億元。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力度,安排現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提升、農業科技創新、農業科技推廣及市場體系建設補助等資金2.86億元。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如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9.12億元、農業產業化發展等專項資金1.28億元、現代農業生產發展主導產業帶項目資金0.39億元。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力度,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資金1億元。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如安排動植物疫病防控專項資金2.15億元、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菜籃子資金0.7億元、漁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專項資金0.6億元。支持海洋科技發展,安排廣東海洋經濟綜合發展資金2.5億元,海洋漁業科技與產業發展資金0.48億元。
三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安排農村綜合改革獎補資金1.5億元。繼續深化華僑農場改革,如安排華僑農場危房改造補助1億元、華僑農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0.3億元、華僑農場事業發展資金0.3億元。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安排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費0.3億元。大力推進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安排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2.9億元、貧困村村級互助金試點和小額貸款擔保貼息資金1億元。大力支持名鎮名村示范村建設,安排名鎮名村示范村省級補助資金1.5億元。
四是加大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民生水利投入,如安排省財政五項民生水利專項、水利建設專項資金、水庫移民補助等52.1億元;安排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0.86億元、農業建設與改革發展資金0.8億元、農村沼氣建設專項資金0.7億元。支持漁業基礎設施建設,安排漁民轉產轉業議案資金1.28億元、標準化漁港建設工程項目資金1.01億元。
五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安排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10.01億元,將補償標準提高至20元/畝。建設生態景觀林帶,安排生態景觀林帶建設專項資金1.5億元。推進重點林業生態工程,統籌安排碳匯林建設專項資金6億元(2012-2015年計劃安排2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