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
人口
201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73.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26萬人,其中城鎮人口645.74萬人,占73.9%。公安部門戶籍登記人口695.7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19.68萬人,非農業人口376.03萬人;全市人口出生率為10.16‰,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64‰。
人民生活
據抽樣調查,全年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65元,比上年增長13.4%,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2%。其中人均工資性收入23760元、財產性收入2587元、轉移性收入10321元,分別增長12.7%、18.2%和16.0%,經營性收入1607元,下降2.6%。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22642元,比上年增長12.0%。市區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33.7平方米,每百戶居民家庭擁有家用汽車31輛、空調器212臺、移動電話211部、家用電腦110臺、微波爐74臺、淋浴熱水器103臺。全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5245元,比上年增長15.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3%,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12125元,增長18.1%。全市農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積72.5平方米。每百戶農村居民家庭擁有家用汽車22輛、空調器120臺、移動電話230部、家用電腦51臺、微波爐34臺、淋浴熱水器81臺、洗衣機78臺、電冰箱93臺。
年末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達5547.48億元,比上年末增長 11.5%。
社會保障
年末全市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540.47萬人(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428.1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 50.20萬人;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779.02萬人(其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386.33萬人),增加25.46萬人;參加職工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277.53萬人、355.28萬人、254.38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凈增33.55萬人、40.33萬人、25.85萬人。全年開工建設保障房47806套、建筑面積583萬平方米,竣工48963套,建筑面積620萬平方米,全面完成省下達目標任務。主城區公開銷售經濟適用房7833套,建筑面積50.99萬平方米;推出公共租賃住房4158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035戶,實現對城鎮低保標準2.5倍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310元,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048元/月,分別比上年提高210元和168元。
社會福利
年末全市擁有各類福利院、敬老院253所,比上年增加36所,床位33154張,收養人員18021人,分別增長37.2%和2.3%。全市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數14133人,農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71099人。農村五保戶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率分別為96.5%和99.9%。開展第十一次“春風行動”,共募集社會幫扶資金4720.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