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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萬政府性基金用于北京市城市防洪
《關于北京市2011年市級決算的報告》顯示,2011年北京市政府財政農林水事務支出69.6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4.9%,完成預算的109.3%。
楊曉超稱,超預算主要是按照“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的要求,增加投入用于購置城市主干道防汛應急搶險設備、改造團城湖防護網等項目支出。其中,農業法定支出60.8億元,完成預算的115.1%。
其中,用于水利事務的經費支出達13.7億元,包括水文測報支出的2231萬元。69.6億元的農林水事務支出中還包括1.19億元防汛經費支出,防汛支出中信息管理方面的經費支出為349萬元。
記者還注意到,在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的經費支出中,氣象事務經費支出為3206萬元,氣象服務的經費支出為1084萬元。
而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中用于農林水事務的支出合計為30億元,在這其中,用于城市防洪的支出僅為900萬元。(孫乾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