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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堅持民生優先,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2012年安排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支出689.6億元。
一是提升教育發展水平,促進教育公平。2012年安排教育投入245.97億元,比上年增長17.64%。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建設教育強省、人力資源強省。貫徹落實國家加大學前教育發展力度的要求,統籌安排欠發達地區鄉鎮中心鎮幼兒園建設2億元、學前教育發展專項1億元、學前教育困難家庭幼兒生活費補助0.84億元,支持學前教育發展。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安排城鄉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79.35億元,用于免除全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課本費,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補助政策,逐步解決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建立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校舍維修長效機制等。深化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推進義務教育學校規范化建設,安排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三室一場五有”工程資金3億元、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經費1億元;安排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資金9.6億元,提高教師待遇水平,促進城鄉師資均衡配置,實現縣域內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兩相當”;安排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資金1.8億元,支持農村教育師資建設,提升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統籌安排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建設資金4億元,用于加快高中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增加高中階段學位,完成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目標;安排職業技術院校增編經費4.51億元、技工學校建設補助2.85億元、職業教育經費2億元、擴大職業院校生均定額試點新增經費1.51億元、技師學院建設資金1億元、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資金1億元,支持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加快高水平大學建設,提升高等教育發展水平。安排29所高校生均綜合定額經費47.38億元、985工程及211工程學校建設資金4.83億元、省屬高校基本建設資金4億元,安排高校建設配套資金、質量工程和重點學科建設補助、師資引進等資金5.84億元,用于高校基礎設施建設、教學質量提升、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引進和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擴大并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覆蓋范圍和水平,安排18.13億元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安排助學貸款貼息專項資金1億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
二是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水平。2012年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投入132.69億元,增長23.46%。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完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逐步建立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網。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從2012年起實現全覆蓋,對60歲以上領取待遇的參保人給予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補助,安排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助21.05億元。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從2012年起實現全覆蓋,全省612.22萬城鎮居民受益,安排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助資金2.9億元。積極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保障等政策,安排省農墾企業養老納入統籌缺口補助1.11億元、貧困地區養老保險提標缺口補助0.8億元、省屬企業早期退休人員待遇補助0.5億元,切實解決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養老問題。完善優撫安置保障體系,安排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標準和解決軍隊退役人員生活待遇補助資金9.84億元,14個欠發達地區城鄉退役士兵就業技能培訓經費2.67億元、離退休和軍轉干部生活補貼1.04億元,建立城鄉撫恤優待補助標準正常增長機制,提高優撫對象和軍隊退役人員生活水平。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安排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17.28億元、五保供養資金2億元,提高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安排全倒戶重建家園補助和自然災害補助2億元,提高對自然災害應對能力,切實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災救濟工作。完善社會福利體系,安排孤兒基本生活補助、敬老院和福利中心建設補助資金2.79億元,加大福利設施建設力度,提高福利水平。落實對離退休干部的待遇政策,安排省直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等經費29億元。落實積極就業政策,完善統籌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安排扶持欠發達地區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專項資金7億元、促進就業專項資金6.17億元、勞動力市場建設資金1.17億元。
三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2012年安排醫療衛生投入141.67億元,比上年增長51.24%。落實國務院《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按照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的要求,安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85.27億元,解決欠發達地區新農合參保3737萬人、城市居民醫療保險參保1375萬人的醫療保險問題。大力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照將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25元的要求,提高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安排落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標準資金8.96億元;安排重大公共衛生項目補助資金3.41億元,向城鄉居民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安排鄉鎮衛生院經費保障體制補助經費7億元、經濟欠發達地區行政村駐村醫務人員補貼1.66億元、農村衛生專項1.5億元、廣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綜合改革以獎代補項目資金1億元、經濟欠發達地區社區衛生專項轉移支付0.77億元、農村衛生事業及改水改廁專項補助0.7億元,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條件,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提升大型綜合性醫院建設水平,安排公立醫院設備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及修繕、科研等資金4.29億元,提高醫院建設水平,支持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高醫療保障及救助水平,安排醫療救助金、困難市縣企業離休干部醫療費統籌補助、政府資助社會退休人員基本醫療資金等1.38億元;安排欠發達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資金補助1億元,解決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醫保問題。
四是推進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提升文化軟實力。大力實施《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支持文化體育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設文化強省,積極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決定,安排文化強省建設重點項目資金3.8億元。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安排經濟欠發達地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保障機制經費1.22億元;安排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專項資金1億元,實現鄉鎮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的目標;安排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0.99億元,支持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提高公民文化素質;安排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設備經費0.43億元、農村電影放映“2131工程”專項經費0.39億元。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安排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8億元,實施重點文化項目,培育骨干文化企業;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安排重點文物保護及維修經費0.32億元、省博物館新館運行經費0.25億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0.15億元;安排扶持文藝精品創作專項資金0.5億元,提高文化產品質量,推進文化創新。支持重點文化項目建設,安排廣東畫院新址建設、辛亥革命紀念館建設、中山圖書館改擴建工程、友誼劇院改造工程資金缺口補助等資金1.13億元。提高體育事業發展水平,安排第十二屆全運會備戰經費0.55億元、體育發展專項0.15億元。
五是推進住房保障均等化,逐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加大力度解決貧困農民住有所居問題,安排補助資金10億元,支持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泥磚房、茅草房改造,完成 3409條貧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任務。支持公租廉租住房建設,安排公租廉租住房以獎代補專項資金22.08億元,支持加快公租廉租住房建設,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實施政策性農房保險,安排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保險補助資金0.6億元,擴大政策性農房保險范圍,將全省有意愿參保農戶的農房全部納入政策性保險范疇。扶持邊遠村莊整村搬遷,安排村莊搬遷專項資金1.15億元,扶持邊遠革命老區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村實行整村搬遷安置,努力完成700條村1.5萬戶的搬遷安置任務。
六是推進公共交通均等化,提升我省交通事業發展水平。加快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安排省級重點公路項目建設補助資金57.45億元,進一步完善城鄉公路網絡。大力發展軌道交通,安排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主骨架網項目、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鐵路項目資金本金投入3.97億元。落實國家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政策,對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車、農村道路客運給予補貼17.01億元。促進民航事業發展,安排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擴建工程項目資本金、扶持我省航空事業補貼專項資金3.4億元。
(3)支持節能減排,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2012年安排節能環保投入18.29億元,比上年增長35.81%。
加大對節能減排支持力度,安排節能專項資金3.6億元、環保減排專項1.8億元、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0.2億元,重點支持節能減排工程實施和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大力加強垃圾、污水、空氣、土壤等治污保潔處理,安排省治污保潔專項資金1.3億元、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0.75億元、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0.5億元、固體垃圾處理經費0.3億元、水質保護經費0.23億元,改善生態環境。支持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安排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2億元、環保能力建設資金1.07億元、農村環保建設專項資金1億元。推動低碳發展,安排低碳技術創新與示范專項資金1億元、省級低碳發展專項資金0.3億元,支持低碳發展相關基礎性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及低碳城市(縣、區)、園區、社區和企業示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