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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國。至此,賴昌星結束長達12年的潛逃生涯。中加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大多認為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對于促進中加執法合作具有重要意義,這也再一次表明,無論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加拿大外長貝爾德23日表示,鑒于賴昌星被控犯有嚴重的經濟罪行,他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面對法律的審判。
23日下午,一架來自加拿大的客機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賴昌星被押下飛機。在機場的一棟樓內,中加雙方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簽字畫押后,賴昌星在多輛警車的押送下被帶離機場。
加拿大《渥太華公民報》稱,加外長貝爾德23日在印尼巴厘島表示,賴昌星近12年滯留加拿大,是橫亙加中兩國關系的一道障礙,但加政府并非迫于中國壓力,才作出遣返的決定。貝爾德說,加拿大司法獨立,政府無權向司法機關施加壓力,遣返賴昌星是加聯邦法庭作出的獨立決定。
《多倫多太陽報》分析說,盡管貝爾德強調“司法獨立”,并在賴昌星被遣返前后均表示“政府無權干預司法決定”,但他也承認,加拿大政府期望改善和發展與中國的關系,尤其是經貿關系。該報還認為,加總理哈珀領導的新一屆政府已在多個層面表現出打擊白領犯罪和非法移民、難民欺詐的決心,這也有助于推動遣返進程的加速。
《多倫多星報》稱,一名臺灣婦女在同一航班上認出賴昌星,并看見“3到4名加拿大保安人員”隨行。報道評論說,賴的落網被中國媒體認為是“反映了政府的反腐決心”,但近年來中國腐敗問題仍亟待解決。文章援引一名北京出租車司機的話稱,賴昌星之所以得手,是因為有些貪官“實在太貪”。
《溫尼伯自由新聞報》的文章稱,賴昌星的辯護律師馬塔斯表示,他仍試圖通過翻譯與賴昌星聯系,并“擔心賴的命運”,認為“中國政府的任何承諾都不可信”,賴昌星“將不會受到公正審判”、“將遭到酷刑、折磨,甚至生命危險”。馬塔斯重復21日在法庭上的辯護詞稱,既然賴案的從犯8人都難逃一死,賴昌星免死的保證“只能是空洞的安慰”。
除加拿大媒體外,西方媒體也對此事保持密切關注。英國路透社稱,由于中國方面的保證,賴昌星肯定不會被判死刑,但他究竟會被如何量刑仍需觀察。在對遠華走私案的審判中,被判處死刑的有14人,無期徒刑12人,刑期不等者多達58人。
美國《紐約時報》評論說,賴昌星被遣返表明加中關系改善。加外長貝爾德不久前訪華時曾稱中國為“戰略伙伴”,并稱兩國人民都無法容忍“白領騙子”。一些人權團體稱賴案將是對中國司法體系和國際承諾的一大考驗。但也有人認為,如果中國給予賴昌星公正審判,將為以后處理類似問題開一個好的先例。文章援引中國媒體的猜測說,賴昌星很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據中國海關總署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自2001年4月專案組撤離廈門以來,在各有關部門的配合和努力下,共有31名潛逃境外的廈門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歸案。司法機關嚴格依據事實和法律作了處理。海關緝私部門正對賴昌星涉嫌走私犯罪問題開展進一步偵查。偵查終結后,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陶短房 李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