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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很可能今明天就被遣返中國。圍繞他遣返的全部法律程序已在加拿大結束,他在外逃12年后終將戴著手銬回到中國。這是正義的勝利,盡管這個勝利來得遲了些。它在告訴世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以及“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盡管這些話的驗證有時會很曲折,但它們決不是道德說教的空話。
賴昌星(資料圖)
“遠華案”1999年案發后,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包括多名廳局級高官。由于主犯賴昌星長期外逃,一直有傳言宣稱,中國政府查辦“遠華案”的積極性,及以圍繞遣返賴昌星對加拿大的外交交涉都是“假的”?,F在賴昌星終于面臨遣返,中國政府反腐敗決心的真實性得到一次重要的彰顯和證明。
在中國據稱數以千計的外逃貪官和經濟要犯中,賴昌星名氣最大,他在加拿大施展的反遣返法律行動也最頑強。加拿大是中國外逃經濟重犯的首選地之一,加拿大與中國意識形態的差異,它給中國引渡要犯制造法律麻煩的能力,都具標志性意義。賴昌星遣返案出現今日之結局,對中國外逃貪官的震懾,對中國引渡外逃罪犯的法律突破,其意義都堪稱是里程碑水平的。
賴昌星遣返案長達12年的周折,是中國司法正義被外界認識、了解的艱難過程。這次遣返是西方轉而配合中國引渡經濟案犯的信號,是“面臨死刑”、“遭政治迫害”等說辭對經濟案犯滯留西方不再管用的信號。負案外逃者以往最有效的護身符被剪出一個大口子。
世界在越變越小,中國與西方的政治差異導致相互司法拆臺的可能性也在逐漸縮小。正義之網的漏洞在一點點補上,中國要犯無處可逃的時代正一步步走來。以為逃出國境線就是逃出法網的想法,將越來越顯得幼稚。
當然,在加拿大依然有很多遭中國通緝的經濟要犯,整個北美都是中國外逃貪官的“聚集地”。遣返賴昌星作為一個“開始”值得鼓勵,但美國、加拿大在配合中國司法方面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美加一直宣稱支持中國反腐敗,它們應當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這一態度的真誠。
中國這些年出了不少外逃貪官和經濟要犯,我們應為此臉紅。引渡賴昌星成功是一個打擊腐敗、震懾各種貪腐者的契機。中國政府應利用好它,讓經濟犯罪者的僥幸和陰暗心理遭到一次有實質意義的摧毀。
對賴昌星遭遣返,中國社會有很高的關心度。希望中國有關部門及時通報賴被遣返后的各種信息,避免因官方通常的“低調”引發猜疑,防止一些別有用心者惡意制造謠言。賴被遣返是一件好事,但境外輿論中的敵對勢力一定會把它當成中國的“壞事”來描述。這一次他們絕不應得到機會。
中國公眾很愿意看到賴昌星重新踏上中國國土后倉惶的樣子。他一定是倉惶的,盡管12年的歷練幫他學會了不少虛假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