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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基本目標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到2010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下降10%,即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414.2萬噸減少到1272.8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4萬噸減少到2294.4萬噸。
2010年污染減排工作目標主要有:二氧化硫排放量力爭比上年再削減40萬噸,化學需氧量減排在完成“十一五”目標的基礎上,力爭再削減20萬噸以上。確保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1000萬立方米以上,新增燃煤電廠脫硫裝機容量5000萬千瓦,新增30臺(套)鋼鐵燒結機煙氣脫硫設施。通過工程減排,新增削減化學需氧量80萬噸、二氧化硫100萬噸以上。分別淘汰煉鐵、電力、水泥、焦化和造紙落后生產能力2000萬噸、1000萬千瓦、5000萬噸、2000萬噸和52萬噸。
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2010年,中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238.1萬噸,比上年下降3.09%;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185.1萬噸,比上年下降1.32%。與2005年相比,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2.45%和14.29%,均超額完成10%的減排任務。
主要措施
2010年,溫家寶總理先后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和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研究部署節能減排工作;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2010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對節能減排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務院組成6個督查組對18個重點地區進行了節能減排專項督查,有力地促進了節能減排工作。
2010年,先后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污染減排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通知》、《關于印發〈環境保護部2010年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任務分解表〉的通知》和《關于火電企業脫硫設施旁路煙道擋板實施鉛封的通知》等文件,積極推進污染減排工作。發布了2009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家電網公司和五大電力集團公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及2010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公告,對30多個地區和企業實行了區域限批、掛牌督辦及經濟處罰等一系列處理措施。結合國民經濟運行數據,每季度開展減排形勢分析和工作調度,對2010年上半年污染減排出現反彈的7個省區進行預警通報,約談當地政府領導,進行督查指導。
河北省大力實施節能減排“雙三十”工程;山西省出臺了《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列》,將減排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天津市把污染減排列入市委年度工作;上海市制定了化學需氧量超量削減補貼政策和二氧化硫超量削減獎勵政策,積極挖掘減排潛力;山東、廣東、甘肅、重慶等省(直轄市)實施更加嚴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效推動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河南、江蘇、重慶等省(市)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工程,寧夏在西部地區率先啟動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貴州、廣西等省(自治區)在財力不足的情況下擠出資金支持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努力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
2010年,全國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三大措施繼續穩步推進,全面發揮效益。一是工程減排,2010年,全國新增燃煤脫硫機組裝機容量1.07億千瓦,火電脫硫機組裝機容量達到5.78億千瓦,占全部火電機組的比例從2005年的12%提高到82.6%;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1900萬立方米,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1.25億立方米,城市污水處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5%以上;鋼鐵燒結機煙氣脫硫設施累計建成運行170臺,占燒結機臺數的比例由2005年的0%提高到2010年的15.6%。二是結構減排,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7210萬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關停5000萬千瓦的任務;鋼鐵、水泥、焦化及造紙、酒精、味精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均超額完成任務。2010年,全國電力行業3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占火電裝機容量比重從2005年的47%提高到70%以上,火電供電煤耗下降9.5%;造紙行業單位產品化學需氧量排污負荷下降45%。三是管理減排,“十一五”中央財政投入100多億元,用于支持全國污染減排“三大體系”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建成污染源監控中心343個,對1.5萬家企業實施自動監控,配備監測執法設備10萬多臺(套),環境監管能力顯著增強。南方電網公司和多個省份開展節能減排發電調度,對燃煤脫硫機組實行投運率考核并扣減脫硫電價,投運率由2005年不足60%提高到2010年的95%以上。國控重點污染源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達標率分別為92%和94%,較2005年分別提高22和34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