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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201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 基本情況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管理和事業、產業發展的正部級直屬機構。截至2010年末,共有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和無線電臺管理局等25個二級預算單位;共有行政編制318人、事業編制15,179人;實有在職人員12,980人,離退休人員7563人、其他人員1769人。
二、 2011年收支預算情況
廣電總局2011年收入預算總計922,381.15萬元,其中:上年結轉72,375.9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00.00萬元,本年收入849,705.21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613,342.16萬元;事業收入118,618.88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233.00萬元;其他收入117,511.17萬元)。
廣電總局2011年支出預算總計922,381.15萬元,全部為本年支出(包括:外交44.00萬元,科學技術21,077.84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880,435.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3,068.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756.02萬元)。
三、 2011年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廣電總局2011年財政撥款共計613,342.16萬元(不含政府性基金),其中:1.基本支出112,370.64萬元;2.項目支出500,971.52萬元。
四、 收入內容說明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廣播電臺的節目制作收入、有線電視有償收視費收入、廣播電視科研單位科研收入等。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事業單位所屬雜志社、報社取得的經營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 支出內容說明
外交科目經費主要用于廣電總局有關國際組織會費、舉辦國際會議等支出。
科學技術科目經費主要用于廣電總局所屬科研單位的日常運轉以及基礎設施修繕和設備購置等方面支出。
文化體育與傳媒科目經費主要用于廣電總局所屬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發射臺等廣播影視相關單位日常運轉以及宣傳事業發展等方面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科目經費主要用于廣電總局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等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經費主要用于廣電總局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向職工發放的提租補貼以及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購房補貼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