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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四名采訪黑龍江伊春空難的記者連遭關押,宣傳部長稱扣押記者是誤會,公安分局長公開道歉,自稱刑警出身,“是個粗人”,“剛剛發生過‘8·16’爆炸,又來了‘8·24’空難,連續工作的警員,包括我在內,心情都難免有些急躁。”(新京報)
伊春市委宣傳部部長華景偉稱關押記者是“誤會”,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區分局副局長崔華還大言不慚地自封“粗人”來為違法行為開脫。多么滑稽而又荒唐的辯詞!伊春公安非法關押記者不追責,用兩句“誤會”、“粗人”來愚弄國人的智商,那還提倡依法治國、依法辦案作甚?光天化日之下,看誰不順眼就抓起來算了。崔局副,你一個粗俗、粗魯,沒有文化的人,是怎么混進公安隊伍里的?你的臉皮怎么練得這么厚?法紀意識竟如此淡薄,伊春人民怎能奢望你這個“粗人”來保一方平安呢?
警察沒有隨意關押記者的權力,更不能違反法定程序辦案。國家給你們穿上警服的目的不是為了嚇唬記者和隨便關押記者的,而是保護人民的人身、財產不受侵害。警察不是地方政府和某個領導看家護院的打手,而應是人民利益的守護神,如果本末倒置、角色錯位,出現暴力關押記者的事件就一點不奇怪了。伊春市公安局民警在對四名記者實施暴力關押,遭到眾多記者舉牌抗議,是當地警察粗暴執法的惡果,更是對法律的褻瀆!
新聞記者在伊春采訪8-24空難,如果連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還如何能進行正常的新聞采訪與報道?記者是百姓的代言人。對相關的事實做客觀公正的報道,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所在。空難被媒體曝光現丑了,官員認為是記者在給黑龍江伊春抹黑,于是官員就肆意妄為地濫用警力實施報復,這不但是對記者人身自由的侵犯,也是對其知情權、監督權的侵犯,更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這足以證明在黑龍江伊春,權大于法、公權濫用的現象還很嚴重,管你是不是記者,先關起來了再說,臨了還拿出“誤會”、“粗人”作托詞。試想,連無冕之王的記者在伊春采訪都難逃厄運,這里普通百姓的合法權益又怎能得到保障呢?
筆者以為,執法者知法犯法絕不能姑息遷就,更不能法外施恩。伊春市公安如此兒戲執法,是否背后有人指使?應當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惡意報復新聞工作者的無恥之徒,必須依法、依紀嚴懲。中央高層對這種政治文明建設中的丑惡現象,不能視而不見,不能再任其存在甚至蔓延了。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監督環境,切實保護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人格不受侮辱是廣大新聞工作者的呼喚,也是全社會的心聲。如果新聞記者連最基本的人身權都得不到保障,他們又怎能為社會和諧鼓與呼呢?[作者:曹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