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2009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09年,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經濟止滑回升、向好發展。在此基礎上,財政預算執行良好,財政收入較快增長,增長質量明顯提高;支出結構繼續優化,重點支出保障有力,財政運行總體平穩。
(一)全省財政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
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預算為1050.6億元,執行中未發生變動。根據快報統計,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完成1174.16億元,為預算的111.8%,同口徑增長21.9%。其中:稅收收入完成886.65億元,為預算的110.6%,增長21.1%;非稅收入完成287.51億元,為預算的115.6%,同口徑增長24.4%。上劃中央“兩稅”收入完成472.04億元,為計劃的111.4%,增長11.6%。上劃中央所得稅收入完成230.31億元,為計劃的104.3%,增長14.3%。全省一般預算總收入完成1876.51億元,同口徑增長18.2%。按財政部規定口徑計算的全省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14.1%。
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全省一般預算支出預算為1804.65億元,加上中央財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及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補助共1694.71億元(其中: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14.72億元,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62.15億元,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補助7.88億元,專項轉移支付補助741.59億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補助731.07億元),以及各級安排當年部分超收收入、動用上年凈結余、上年結轉結余及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594.38億元后,共調增支出預算2289.09億元,全省一般預算支出預算相應變動為4093.74億元。根據快報統計,全省一般預算支出完成3591.04億元,為預算的87.7%,增長21.8%。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823.71億元,為預算的393.9%。基金支出完成819.83億元,為預算的74.4%。基金預算結余281.59億元。
(二)省級財政預算變動及執行情況
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省級一般預算收入預算為299.6億元,執行中未發生變動。根據快報統計,省級一般預算收入完成336.2億元,為預算的112.2%,同口徑增長17.9%。其中:稅收收入完成293.21億元,為預算的107.8%,增長17.9%;非稅收入完成42.99億元,為預算的156.3%,同口徑增長18.4%。按財政部規定口徑計算的省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12.2%。
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省級一般預算支出預算為391.9億元,加上中央財政增加我省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及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補助共1694.71億元,以及安排當年部分超收收入和預算穩定調節金、上年結轉結余、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省級留用等239.09億元,減去按規定增加對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及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補助共1504.22億元,加減相抵后共調增支出預算429.58億元,省級一般預算支出預算相應變動為821.48億元。根據快報統計,省級一般預算支出完成633.27億元,因災后重建三年規劃,重建基金需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撥付,剔除此因素后,省級一般預算支出完成預算的80.6%,增長65.5%。
省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的5.8億元預備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獎補、受災困難地區財力補助等3.5億元;二是疫病防治、優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1.84億元;三是支持其他社會事業發展0.46億元。
省級基金收入完成82.19億元,為預算的305.5%。省級基金支出完成25.3億元,為預算的32%(中央財政通過基金安排我省的部分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因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中期調整,部分資金將跨年度實現支出,剔除災后重建等因素后為預算的61%)。基金預算結余53.76億元。
(三)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籌集使用情況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中央累計下達我省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1584.91億元,占我省包干資金總量2203.43億元的71.9%。2009年實際到位1085.98億元(其中:一般預算下達731.07億元、基金預算下達70.82億元、提前預撥2010年度災后恢復重建基金170.05億元、通過交通部下達車輛購置稅安排的交通災后恢復重建資金114.04億元),比2009年度包干指標897.35億元多到位188.63億元。
省級累計下達省直管項目和災區市(州)、縣(市、區)中央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1543.9億元,占已下達數1584.91億元的97.4%,具體使用方向為:農村住房重建309.27億元、城鎮住房重建137.5億元、城鎮體系重建129.2億元、農村建設97.49億元、公共服務設施重建360.47億元、基礎設施重建310.12億元、產業恢復重建97.35億元、防震減災40.19億元、生態環境修復61.16億元、精神家園1.15億元。
除中央重建基金外,省級財政累計籌集撥付災后恢復重建資金177.46億元,主要用于農村住房重建、公共服務設施重建、基礎設施重建、產業恢復重建等方面。
各級財政努力籌措資金,加快撥付進度,加強資金監管,為災后恢復重建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有力地推進了災后恢復重建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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