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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張女士提著一大包文件同中國證券報記者來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張女士絕不曾想到,當初給她體驗非常好的渣打銀行如今成為自己的狀告對象。
張女士購買的渣打銀行理財產品目前虧損了10%的本金,她直指渣打銀行在理財產品銷售話術、產品合同和售后服務上均涉嫌違反銀監會相關規定,于是在近期把渣打銀行狀告至上海銀監局,希望能追回100%的本金和應得的存款利息。
在張女士眼中,這個理財產品是渣打銀行設下的一個高智商陷阱。而中國證券報記者實地調查后發現,此類事件真實的一面往往過于復雜,糾紛雙方通常辯不出真正的黑與白。但無論如何,銀行在風險測試和推銷產品方面,應負起該負的責任。
殘酷的誘惑
渣打產品買入即跌20%
2012年初,張女士的父親嫌“壓箱底兒”的錢放在銀行利息太低,動員張女士物色一份收益率比定存高的理財產品。張女士去過十幾家銀行咨詢,發現中資銀行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普遍不高,很多預期收益較低的產品也不保本,顯得索然乏味。
“逛了一圈,我覺得渣打銀行的產品不錯,而且渣打銀行的客戶經理們給我感覺都很專業,談吐和態度都比中資行的好很多。”張女士說。
渣打銀行的鄒經理向張女士父女介紹了一款1年期的“炒港股”產品。也正是這款產品,讓父女倆每當回想起當時的決定時都百感交集。
“客戶經理當時對我們說,自己去炒港股損失一半的本金都很有可能,如果買了這款掛鉤港股的理財產品,不管股票跌多少,至少能返還90%的本金。而且如果買入之后,股票漲了4%,可以獲得10%的收益。”張女士回憶說。
當時客戶經理告訴張女士說,掛鉤的股票漲一塊多產品就能獲得10%的收益,很容易就實現了,張女士聽后不禁心動。父親的風險測試達標之后,父女倆即投入50萬元。未曾想到的是,買入之后,掛鉤的股票跌跌不休,4%的漲幅看似近在眼前,實際上卻遠在天邊。
張女士父親買到的是一款掛鉤中國神華港股(1088.HK)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名為“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市場聯動系列MALI12052E”。
該產品規則如下:如果在每個月的“觀察日”(22日,如果非交易日則為緊接的下一個既定交易日),港股中國神華的股價等于或者高于買理財產品時“初始價格”的104%,產品馬上自動終止。張女士在當季結算日可拿回所有本金和獲得年化10%的收益。如果在每個月的22日,中國神華的股價始終小于“初始價格”的104%,而且在期間所有交易日里,中國神華的收盤價均等于或者高于“初始價格”的80%,張女士在一年期產品結束的時候可以拿回本金并獲得5%的收益。如果中國神華在期間任意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小于“初始價格”的80%,而在隨后的每個月的22日,股價未能等于或者高于“初始價格”的104%,產品結束之后,張女士只能拿回本金的90%。
中國神華的股價從2011年10月份到2013年3月份都沒有表現出明顯的趨向性。張小姐提供的理財產品合同顯示,合同簽訂時間是2012年3月21日15時25分,當天中國神華的收盤價是34.25港元,這也是該合同的“初始價格”。但中國神華在2012年3月14日最高走至36.25港元之后開始下跌。4月份第一個“觀察日”,中國神華股價低于初始價格。
2012年5月,受全球股市“黑五月”影響,中國神華的股價從5月2日開始連續下跌,在5月份的最后一日終于跌破“初始價格”的80%——27.4港元。這使得“聯動系列MALI12052E”理財產品進入最糟糕的境地——如果中國神華在隨后每個月的22日不漲回“初始價格”的104%(35.62港元),張小姐將損失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