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創業板推出腳步漸行漸近,券商在積極儲備項目的同時,也在積極爭取直投資格,并希望監管層批準其投行員工持有直投企業的股權。然而,記者日前從權威渠道獲悉,這種方案遭到了監管層的回絕。
保薦人承擔風險巨大
創業板的準備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中。來自權威部門的數據顯示,國內券商為創業板專項儲備的項目達300家,其中大體符合創業板定位的約160家,約60家可以在4個月內準備就緒。
幾乎所有的券商在儲備創業板項目的同時,也在積極爭取直投資格,紛紛向證監會遞交申請,普遍希望監管層能批準其員工持有新成立的直投企業的股權。
“創業板項目融資額度普遍偏小,一個項目耗費6-8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保薦費也就幾百萬,但工作量和主板項目幾乎沒有差別,法人治理、會計審查、內部結構……不可能減少一項工作程序和工作量。同時,創業板項目的高風險,也需要保薦人承擔更大的風險。”上海一家中型券商投行部一位董事向記者傾訴。
這位投行人士認為,在此情況下,讓券商直投企業員工持有股權非常必要。“我們需要承擔項目的市場風險,如果持股就會強化其盡職調查和責任感,否則,缺乏利益掛鉤的項目不僅會弱化投行員工從事創業板項目的責任感,而且還會使券商爭搶大項目而忽視小項目。”
管理層不予支持
不過,券商投行部門的這種愿望似乎并未得到監管層的認可。證監會對券商申請中有類似要求的券商均予以回絕。據一位已經遞交了IPO材料的券商投行部負責人介紹,他們不久前已經向證監會遞交了直投資格申請,并在申請中提出希望允許內部員工持股,但申請很快就被打回來要求重寫。
據稱,提出類似申請的券商比較普遍,但均被打回。這些被要求重新遞交材料的券商反饋的信息是:監管層對券商直投企業員工持股的態度非常明確,那就是:堅決不支持。
一位大型券商的總裁對此的看法是:監管層之所以不支持,主要還是因為缺乏法理依據。從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來看,尚未有對投行項目人員持有直投企業股權有明確規定。
“從目前各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項目人員能否參與項目投資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認為,考慮中國的現狀和國情,不能把“肥”的業務都給券商員工,并且,券商投行業本身就是一個高風險、高流動、高收益的行業。
防壟斷致利益變相輸送
雖然券商投行希望投行員工能參與直投業務,但業界專家卻對監管層的做法給予充分理解。天相投資董事長林義相表示,我國現在證券公司的保薦業務屬于壟斷行業,如果再讓獲得直投資格的券商員工持有直投企業的股權,實質上就是壟斷利益的變相輸送。
券商保薦人在推薦企業上市的同時,通過直投公司變相持有項目的股權,會導致巨大的道德風險。“與其說是創業板項目的保薦費過低,還不如說主板項目的保薦費太高。”林義相和劉紀鵬均認為,如果證券公司覺得創業板項目保薦費收入過低,他們選擇可以不做。
“投行業務需要引入市場機制,進行充分競爭。在引入市場化的競爭機制后,如果沒人做,小項目保薦費自然會提高。”劉紀鵬說,市場化也是投行業的國際趨勢,更是中國頭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
2007年9月,證監會允許中信證券、中金公司開展直接投資業務試點。根據試點方案,試點公司以不超過凈資本15%的自有資金設立直投子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資金進行直接投資。子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投資決策、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防范直接投資業務與證券公司其他業務間的利益沖突、利益輸送風險,以及“暗箱操作”和道德風險。證監會前不久還公開表示,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適度擴大券商直投試點范圍,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申請開展業務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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