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在落實
記者:記者發現,在十七屆四中全會公報中,與反腐并駕齊驅的另一個亮點是“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問題。這二者之間是一個怎樣的關系?
林喆:黨的建設的目的是塑造一個廉潔自律、立黨為公、心系民眾、依法執政的黨員隊伍。為了保持這支隊伍不走樣,就需要對這支隊伍進行廉政建設。所以說,廉政建設是黨建的重要內容,反腐敗是黨的隊伍建設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但不是惟一的內容。但毫無疑問,黨的隊伍建設與廉政之間是相輔相成的,是一種互動的關系。
此次全會公報把黨的隊伍建設、黨的廉潔建設當作重要的話題,其意義非常重大。在黨的歷史上,以一次全會來專門討論黨的隊伍建設,可以說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因此,怎樣評價這次全會的重要意義都不為過。
記者:公報中還提出了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記者在基層采訪時也發現,很多農村的干部都簽署了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書之類的文件。您認為簽署這樣的保證書有效果嗎?從長遠來看,黨風廉政建設還需要哪些配套制度跟進?
林喆:近年來,全國各地各級的黨委基本上都制定了相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我在給中直機關的負責人上課時,他們告訴我,他們都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書。我在西部調研時,當地法院也給我看了他們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書,內容非常詳細,具體到每周怎么做、怎么學習、怎么檢查法官的行為等等。這種責任書實際上起到了一種制約作用,無形中讓干部自覺地將自己的行為向保證書上所作的承諾靠攏。
現在,各級領導干部簽署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書已經形成了一種制度。在近年來逐步興起的黨政領導干部問責中,“是否履行了黨風廉政建設保證書的內容”,也是問責依據之一。
除此之外,中央還出臺了很多這方面的政策和規定。比如自5月份以來,中央已連續審議通過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四個旨在加強反腐的文件。
我認為,本次全會在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分析目前黨的建設面臨的新問題,提出黨的建設工作重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落實已制定的規定,已提出的任務,包括反腐措施。另外,完善黨內民主,強化黨委、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完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懲防并舉、以防為主的廉政建設體系,堅持科學發展觀,也將是十七屆四中全會后的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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