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十六大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十六大關于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簡介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代表全國6635.5萬名黨員。江澤民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報告。大會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起作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大會通過了《關于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關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和《關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大會選舉了由198名委員和158名候補委員組成的中央委員會,選舉了由121名委員組成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隨后召開的十六屆一中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胡錦濤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決定江澤民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準吳官正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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