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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運行操作員的培養基本上等同于戰斗機飛行員的培訓”
中國網:
我國在建核電站對于緊急情況有哪些特殊設計?
馮毅:
由于核電反應堆原則上就是包容在層層屏障里的危險源,所以對核電廠的設計非常嚴格。我們說有幾個體系,首先國家有一個核安全監管制度,核心就是安全許可證制度,同時在許可證的支撐下要實施安全監督,由國家的核安全局頒發各類許可證。這個許可證我們說是“從搖籃到墳墓”,從設計方案開始,從工程選址必須拿到許可證,在多個廠址選定時必須有幾個條件,廠址必須在地震上可以接受,加速度、橫向加速度產生的相應烈度,可以通過計算機算出地震時不同樓層的力的加速度,考慮設備不同的層高,由于地震加在設備上額外的力,這些問題都要考慮進去。
同時要考慮地質斷層,這個廠址有沒有海嘯,有沒有足夠的水源來冷卻。還有有沒有極端地質條件,泥石流、滑坡,同時還要考慮大件運輸能不能運過去。特別是在反應堆廠房的底座下面是不是基巖,地震來了以后,巖石能夠把大量地震吸收掉,廠房牢牢建在基巖上,基巖晃動晃動對電廠沒有太大影響。這些在選址設計中就要嚴格考慮。
然后還有嚴格的設計審查,建造時還要有建造許可證,之后安全包括,環評包括通過才可以。建設中有嚴格的監督管理,運行裝料,核安全當局要批準裝料許可證,到功率提升并網,這些控制點都要由安全當局一個一個釋放。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就不釋放。整個核電廠運行40年或者60年退役,要提出退役申請。退役申請批準以后分成1、2、3級,第三個階段退役完成以后,還原來廠址以綠水青山。
馮毅:
除了安全當局這套監管以外,我們國家能源局是政府主管部門,從投資、國民經濟發展的角度,能源建設要報國務院經過核準,每個環節還有大量監督和檢查。除此以外,從核電廠營運單位到工程管理公司和大的控股核電建設集團,還有一套以企業為主體的核安全管理體制、管理系統。實際上核電廠運行操作員的許可證也是由政府頒發的,和我們拿駕照一樣,培養操作員非常貴,所以他們被稱為“黃金人”,基本上等同于戰斗機飛行員的培訓,是非常嚴格的一套培訓。
除此以外,核電還有一套供應鏈,不是哪個工廠都可以給核電供應設備。按照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500號令,所有參與核電相關供應設備的供應商、設計院、工程管理公司必須拿到設計許可、安裝許可、制造許可、檢驗許可,在制造和安裝過程中所有的焊工必須拿到焊工考試資格。同時還有一套體系就是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這也是網友們更關心的。
“我國建立三級核事故救援體系 20多個部委參加”
馮毅:
咱們國家上世紀90年代開始發展核電,從秦山開始起步,是以我國為主的,同時大亞灣引進法國技術,屬于中外合作。當然我們起步比較晚,和其他核電發達國家比我們起步比較晚,但是也有晚的優勢,就是我們的后發優勢,我們可以借鑒別的國家很多的失敗教訓、成功經驗,特別是我們采用更加安全、更加先進的技術。恰恰是在大亞灣建設的時候,發生了1986年的切爾諾貝利事故,這次事故發生以后香港出現百萬人大游行,反對建設大亞灣核電站。在這樣的嚴峻形勢面前,在當時還是比較困難的條件下,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作出了三條重大決定,應該講核電發展到今天中國核電走過這樣的道路,當時的決策都是至關重要的。
在當時條件下,中央決定我國發展核電方針不變,盡管有游行,但是根據中國國情,我們的國民經濟、核工業基礎,我們發展核電有利于整個電源結構的優化,而且通過中法合作,我們有信心確保大亞灣的安全建成高壓發電。第二條,一定要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要用最嚴格的管理、最高的質量來建核電。在建設過程中發現任何質量方面的缺陷和偏差,寧可推倒重來,把安全第一、質量第一貫徹到核電的方方面面。第三條,特別是借鑒、汲取切爾諾貝利事故的教訓,我國一手發展核電同時,另一手必須要建立一套核事故應急救援保障體系,作為確保我國核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真正實現發展核電,造福人民的目標,而不是給人民帶來恐慌。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國逐步發布《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建立我國三級核事故救援體系,叫做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后來叫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由國務院20多個部委參加,組成平常協調,戰時就是核救援指揮部。有核電的省份都要求主管省長或者副省長成立省一級的核應急組織。在核營運單位所在現場,也有省一級組織的前沿指揮所。同時核營運單位也作為應急組織,按照分工有這樣一個保障體系。同時,也確定了我國核應急工作24字方針,就是“積極兼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這24字方針經過這么多年的實踐,對提高我國核應急保障水平發揮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