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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整治卡腐敗】
2011年2月23日,中央紀委發布《實施辦法》,明確禁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同年3月25日,溫家寶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以各種名義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的行為……有關部門要盡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利用商業預付卡行賄受賄。”同年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等7部門制定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
2012年1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施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規定,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同一天施行的還有商務部制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個人或單位購買充值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應實名購卡。
37【清理慶典研討會論壇】
2010年初召開的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要認真解決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的問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同年6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下發《關于對黨政機關舉辦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開展清理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開展清理摸底工作,減少過多過濫的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
2011年4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開展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1年,全國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共清理和規范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項目6656個,涉及資金約44億元。其中,當年撤銷舉辦活動2549個,節約財政資金約12.2億元。
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節慶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對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舉辦節慶活動建立了制度規范。同時,印發《社會組織舉辦研討會論壇活動管理辦法》,對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單位舉辦活動提出規范性意見。
按照中央要求,2012年將規范博覽會、體育運動會舉辦活動納入專項治理。
38【微博反腐】
十七大以來,網絡反腐持續推進,微博反腐成為亮點。
2009年10月10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網絡曝光抽“天價煙”、戴“天價表”的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原局長周久耕有期徒刑十一年。2012年8月,陜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在“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現場滿面笑容”的圖片,被網友發到微博中。網友們展開人肉搜索,發現他擁有數塊名貴手表,進而猜測其本人有貪污腐敗的重大嫌疑。9月21日,陜西省紀委稱,楊達才因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撤職。10月22日,廣州市紀委宣布,被網友反映坐擁22套房產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已被免去職務,番禺區紀委已對其立案調查。
網絡在反腐敗中的作用,引起了反腐敗職能部門的重視。反腐倡廉網絡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引導機制逐步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渠道更加順暢。
2009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2009年6月22日,檢察機關全國統一舉報電話“12309”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正式更新網址為www.12309.gov.cn。同年10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統一開通全國紀檢監察舉報網站www.12388.gov.cn。
39【足壇反腐】
從2009年第四季度開始的中國足壇反賭行動,2010年轉入反腐階段。2010年1月下旬,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楊一民,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10月,有關方面透露,中國足協原副主席謝亞龍、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原主任李冬生、國家足球隊原領隊蔚少輝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被依法逮捕。此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足球裁判陸俊、黃俊杰、周偉新涉嫌在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案件已偵查終結。
足壇腐敗系列案件于2011年12月19日至23日,2012年4月24日至25日分兩批在遼寧省丹東、鐵嶺、沈陽和鞍山四地開庭審理。2012年2月16日、18日,2012年6月13日分兩批進行宣判。59人、3個單位依法受到懲處。其中,謝亞龍、南勇、蔚少輝因犯受賄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楊一民、張建強因犯受賄罪,分別被判刑十年零六個月、十二年。其他被告人也依法受到懲處。
40【賴昌星被遣返】
2011年7月23日,在加拿大“賴”了12年之久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被遣返回國。2012年5月18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對賴昌星的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就在賴昌星被遣返后不到兩個月,涉嫌職務犯罪、逃亡澳大利亞8年的廣東省原南海市置業公司經理李繼祥被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六年,其轉移到澳大利亞的4000萬元財產中的近3000萬元收繳至國內。
近年來,中央十分重視對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的防逃追逃工作,建立了境外緝捕和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兩項工作聯絡協調機制。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公約條約、通過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等國際合作組織,我國積極開展防逃追逃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以引渡、遣返、勸返等方式,成功將黑龍江省原體改委主任宋士合等一批外逃貪官緝捕歸案。
2012年3月,刑事訴訟法修改,專門規定了對腐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沒收程序,有力地震懾了外逃腐敗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