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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新形勢,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人民法院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
一是審判工作還不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特別是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認識、研究和把握還不夠深入,司法應對措施還有待完善,一些案件的訴訟難、執行難問題尚未得到解決,涉訴信訪問題仍較為突出。
二是一些司法改革措施落實不到位,內部、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尚不完善,審判質量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強,化解社會矛盾、處理復雜疑難案件的水平不高。
四是有些法官群眾觀念淡薄,司法作風不文明、行為不規范、工作不細致,群眾意見較大。
五是少數法官司法不公、不廉,以案謀私,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同時,一些法院仍然存在案多人少、法官斷層、人才流失、經費不足等困難。為此,我們將立足自身,積極爭取各有關方面的支持,盡最大努力解決這些問題和困難。
2011年,是“十二五”時期開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正確把握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新特點,牢牢抓住科學發展這個主題,緊緊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突出執法辦案這個重點,強化隊伍建設這個根本,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努力工作。
一要為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著眼于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一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完善司法政策,加強司法解釋,強化監督指導,為落實宏觀經濟政策提供司法保障。二是依法審理金融糾紛案件,妥善處理涉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一攬子計劃和“十二五”投資項目的案件,為維護金融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審理企業改制、破產等案件,既要促進淘汰落后、過剩產能,推動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又要運用企業重組等制度,幫助符合產業調整要求但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恢復生機,為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依法審理各類投訴糾紛案件,支持和保護符合國家經濟發展方向、有利于經濟結構調整的資本投入和流轉行為,嚴格審查國有資產處置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保護中小投資者和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平等保護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為規范投資行為提供司法保障。五是依法審理各類環境保護糾紛案件,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的發展,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司法保障。六是繼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為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緊緊抓住人民群眾關心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公平正義等問題,全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嚴重刑事犯罪,依法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經濟犯罪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認真執行《刑法修正案(八)》,正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并重,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認真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定,切實防止發生冤假錯案。正確理解和把握“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更加有效地發揮調解和判決的作用,創新和完善司法調解機制,妥善審理各類民事、行政案件,努力做到定分止爭、案結事了。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連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促進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三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以進一步解決一些案件的訴訟難、執行難問題為重點,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依法公正審理就業、教育、醫療、住房、消費、社會保障以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強立案信訪窗口建設,推廣巡回審判方式,加強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著力解決一些案件的訴訟難問題。認真做好涉訴信訪工作,有效解決群眾信訪中反映的合理訴求。強化案件責任查究,提高審判質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案件。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從嚴懲處抗拒執行的行為,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作用,依靠制度優勢,推動執行難問題的解決。
四要健全完善更加科學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以確保司法公正為目標,以實現司法公開和完善監督制約為重點,依法有序地推進司法改革。積極推進裁判文書上網、案件信息查詢、訴訟檔案查閱等工作,加大司法公開力度,以公開促公正。切實抓好已出臺司法改革措施的貫徹落實,重點是深化量刑規范化改革,完善死刑復核程序,建立科學完備的審判管理體系,以制度保公正。以構建審判監督糾錯新機制為重點,加強法院內部監督,完善接受外部監督的制度機制。
五要全面提高法院隊伍素質。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職業道德和提高司法能力為重點,切實加強法院隊伍建設。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加強法官職業道德修養,強化群眾觀念,增進群眾感情,改進司法作風,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司法能力建設,著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強化司法廉潔教育,推動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健全司法巡查、廉政監察、網絡舉報受理、違紀線索核查等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等制度,以更大的力度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六要更加重視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改變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的局面,是今年和今后較長一段時期內人民法院工作的重點。完善宏觀指導、分類指導機制,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指導。繼續推動人員招錄辦法改革和司法考試改革,拓寬法官來源和渠道,完成法官員額編制標準和法官職務序列改革,加強中西部民族地區特別是西藏、新疆等地雙語法官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擇優遴選制度和有利于基層干警成長的選拔機制,進一步解決一些基層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斷層、人才流失等問題。落實法院經費分類保障辦法,建立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進一步改善基層法院經費保障狀況。加快辦公辦案信息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關愛法官身心健康,營造和諧工作環境。
各位代表,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斷發展和進步的重要保證。最高人民法院將認真貫徹執行本次大會決議,認真做好專項工作報告、司法解釋備案、代表建議辦理等工作,確保人民法院準確貫徹執行憲法法律。同時,更加自覺地接受政協民主監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以監督促廉潔、保公正。
各位代表,面對新形勢下的發展機遇和挑戰,人民法院將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