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歷時一年的醞釀之后,大部制改革徐徐拉開帷幕。2月25日至27日,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按照程序,方案將在今年3月提請全國人大審議之后向社會公布。
能源、交通、工業、環保率先試點
據悉,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仍秉承漸進推進的思路,第一階段力爭將國務院現有的28個部委整合為21個,而率先小范圍試點的領域有望是能源、交通、工業、環保。
去年10月,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此后,大部制改革方案制定工作進入了實質運作階段。今年2月22日,中央政治局討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草案)》,來自中編辦、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辦公廳的三套方案提交討論。在“充分發揮民主、反復論證”之后,大部制改革方案數易其稿,2月25日提交中共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知情人士透露,此前呼聲較高的“大農業”、“大文化”、“大金融”均不在案。
鐵路整合尚未明確
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時,幾乎撤銷了所有工業部門,如電力工業部、冶金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機械工業部等,僅保留了國防科工委,加上后來新組建的信息產業部,實際上管理工業的只有兩個部委。知情人士透露,上述兩部委或將整合,成立國防工業委員會,而能源則有可能作為特種工業,納至麾下。
大交通體制有望率先整合的是民航、公路等,而整合鐵路部門則有較大難度。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在2008年1月11日的全國鐵路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到目前為止,他沒有得到相關指示,近期不會進行管理體制改革。
大能源部尚需時日
與前三個大部委相比,成立大能源部的呼聲最高,但近期成立能源部的可能性極低。能源法專家、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肖國興教授認為,我國現行的法律包括《能源法》,都為能源主管部門的設立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能源主管部門究竟是什么形態,仍值得討論。一位資深能源問題專家分析認為,目前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掌管著全國煤、電、油、氣的供應端,據了解,該局共有八個處級機構,30多人,人手捉襟見肘。除電力外,煤炭、石油均沒有專門的監管機構,能源領域“弱政府,強企業”,各自為政的現象也早已為人詬病。專家認為,新的能源局有可能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或國家能源辦的基礎上,成立由國防工業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即國家能源局。但有學者預計,大能源體制將整合電監會、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價格司、投資司等部門有關能源的職能,而大能源部則暫時無望。中國投資協會能源研究中心副會長陳望祥認為,無論能源局或能源部都面臨著權力劃分問題,其中難度不小,歷史上能源部的三次分分合合就是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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