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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1.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務依然繁重。總體上看,我國農村供水設施仍較為薄弱。目前,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受益比例還不高,除原調查評估核定剩余飲水不安全人口外,由于部分地區水源變化、水質污染、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提高、早期建設工程老化報廢、移民搬遷等原因,又新增了部分飲水不安全人口,這些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已全部納入《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要求五年內全部解決,任務比“十一五”更加艱巨。
2.工程建設管理難度大。農村自然地理條件復雜、人口居住分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高,供水工程投資需求大,工程建設標準低,一些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只能采取分散或單村供水工程等措施解決飲水問題。“十二五”期間,盡管工程投資標準有所提高,但在一些偏遠地區,工程建設條件差,施工難度大,加之近年來建筑材料價格和人工費持續上漲,投入缺口較大。另外,隨著大量集中供水工程相繼投入運行,管理維護任務將越來越重。
3.工程長效運行機制需進一步完善。農村供水工程規模相對較小、供水成本高、水價不到位,難以實現專業化管理,建立工程良性運行機制的難度大。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建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中,有90%是單村供水工程;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平均水價還達不到完全成本,絕大多數工程只能維持日常運行,水費收入只能彌補運行成本,無法足額提取工程折舊和大修費,不具備大修和更新改造的能力。
4.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相對薄弱。農村飲用水水源類型復雜,規模小、分布廣,農業面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不達標排放問題突出,水源地保護難度大,各項保護措施難以完全落實,甚至在南方部分水資源相對豐富的地區也難以找到合格水源。部分農村供水工程,特別是早期建設的一些單村供水工程存在著設計時未考慮水質處理和消毒設施,或雖有設計但未按要求配備、配備了但未正常使用等現象,造成部分工程的供水水質不能完全達標。由于缺乏專項經費,一些地方缺乏水質檢測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水質檢測工作薄弱。
5.部分地區基層管理和技術力量不足。近年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力度加大,工程實施時間緊、任務重,但大多數地區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技術和管理力量并沒有相應增加,人員培訓滯后,整體素質不高,服務體系不完善,工程專業化管理程度不高。另外,村鎮供水工程大多地處偏遠鄉村,條件差、待遇低,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也缺乏吸引力。適宜農村特點,效果好、成本低、操作簡便的除氟等特殊水質處理技術目前仍較為缺乏。